四川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成都以外城镇落户限制
27.11.2014 12:39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农转人口随迁子女 享流入地教育政策 我省户籍制度改革最大的亮点是——除成都市外,四川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全面放宽户籍政策:有合法稳定住所,包括租房的人员,本人以及同居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都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租赁房入户的具体办法,则会由各市(州)人民政府制定。 此外,我省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进城落户农民将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这意味着今后“农民”与“市民”之间不再有差别。 对农业转移人口来说,最值得期盼的是,逐步落实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以及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 三大因素影响落户 成都严控“积分入户”人数 作为人口超过500万的特大城市,成都在此次户籍改革中,被列为严格控制人口规模的城市。根据《方案》,成都市要建立居住证积分入户制度,制定统一的居住证积分入户标准,达到积分入户标准的外地来蓉人员可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发展需要,成都市政府可对居住证积分入户人数进行计划调控。成都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有三大因素影响落户积分: 1 涉及到的是申请入户者的基础分值,包括年龄、学历等; 2 是导向方面的指标,比如现在成都市主要稀缺和紧缺的人才,需要进行一些加分的因素; 3 是一些减分的因素,包括有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等内容。 农民进城落户 不得强行要求放弃“三权” 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这“三权”?这一备受关注的话题,《方案》的回答是“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试点”。而在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华西都市报(微博)记者李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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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1.2014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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