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专家:干部财产申报不公开易成大老虎
法制晚报讯(记者 陈威) 近期,陕西省委出台了《关于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的意见》和《关于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在工作地安家的意见》等通知。
这两个政策做出了“不准干部异地安家”、“拟提拔官员必须48小时内申报财产”等严格规定,引起全国舆论高度关注。
由于正值中央对反腐出重拳的关键阶段,陕西方面的做法也被认为是从“打老虎”到“给老虎编笼子”的反腐制度探索。
为了能更详细了解政策出台的过程,更加准确地解读两项反腐举措,本报记者6月18日,独家采访了著名廉政制度建设专家郭兴全。
陕西省《关于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的意见》规定:
干部考察期间,由干部考察组通知考察对象填写财产申报备案表。考察对象接到干部考察组通知的2日之内,必须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情况。对不愿申报或不按时申报的,不再作为提拔对象。
对瞒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一律按违反组织纪律严肃处理。对申报备案情况实行动态管理,随机抽查核实。新提拔的领导干部任期届满、再次提拔或到一定期限,组织将根据情况要求对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重新申报。
申报对象范围包括:省管正、副厅级领导干部和县(市、区)党政正职,以及省直机关正处级领导干部的考察对象。
陕西省《关于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在工作地安家的意见》规定:
现有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凡没在工作地安家的,要做出计划逐步实现就地安家,组织部门帮助协调其安家困难。今后,新提拔任职的市、县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必须在工作地安家,其配偶要随调随迁,并作为提拔使用的必要条件。
通知要求,今后已在市、县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在当地任职期间不得将配偶单独调往西安市和其他城市工作,也不得把家安在西安或其他城市。
通知强调,市、县党政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纪律规定,交流任职的干部不准把家安在宾馆、酒店、招待所,防止配偶在随调期间突击提拔或违规逆向流动,禁止家属在工作生活中享受特殊待遇等现象,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对话人物
郭兴全,博士,我国著名制度建设专家。现为陕西省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陕西省社会科学院政治与法律研究所所长、全国党建研究会特邀研究员、陕西省监察厅特邀监察员等。
谈财产申报 干部负债情况 财产申报应收录
法制晚报:感谢您能接受我的采访,近期陕西省委的两项反腐新举措,一经出台,便引起全国舆论的强烈关注。作为反腐制度的研究专家、同时也是这两项制度的监控和实施对象,想请您介绍一下陕西出台这个制度的背景。
郭兴全(以下简称“郭”):两个月前我参加了一个省委组织的小范围内部会议,会议上陕西省委组织部长毛万春做了发言,要求全力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并且着重介绍了反腐由被动“打虎”到主动“编虎笼”的制度设想。说实话,我也没有想到,仅仅两个月就出台了相关政策并引起全国的强烈反响。
对于社会上的热议,我觉得这是件好事,表现出大家对反腐制度改革的关注、关心。据我所知,陕西在构建反腐制度设计上,已经走在了前面,而且在具体实施层面比规定还要严格得多、详细得多。
法制晚报:具体实施层面比规定还要严格?
郭:出台的财产申报文件中规定,需要申报的对象范围包括:省管正、副厅级领导干部和县(市、区)党政正职,以及省直机关正处级领导干部的考察对象。
实际上不止对提拔的官员要求申报,整个陕西省的处级领导干部,包括我,也被要求申报,算上这次,今年我已经申报二次了。
法制晚报:此次财产申报的清单与以往相比增加了领导干部的私家车与银行存款两项内容,一些舆论也对规定如此细微表示出强烈兴趣。不知道你怎么看?
郭:增加的这两项,我认为没有问题,这比以前的申报内容更加细化,更能全面地掌握申报者的详细资产。但是,我认为申报不能只是单一的资产增加,应当在申报内容上增加负债一项。作为一个正常的领导干部,负债也是存在的。这样才能使申报的财产更具客观性、真实性。
还有一点,就是股票,改革开放初期,老百姓对股票不认识,都是领导带头买,出文件要求干部买,后来这些买了原始股的干部发大财了,之后又禁止,现在又放开了,那么如何来界定这些股票以及其他收入的合法性,这是个难题。
只申报不公开 易养成“大老虎”
法制晚报:很多专家和学者认为,财产申报仅仅是领导干部财产公开的第一步,以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您认为呢?
郭:这个问题提得好。我认为不只要申报,最终的目标是对干部财产进行公开,现阶段可以尝试进行有选择性地对某些官员财产进行公开。
比如,对于一些选任的官员,我看就非常有必要进行财产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对于一些委任的官员,可以在单位内部或中层范围内公开,制度要想起到预防腐败的作用,只有公开才能达到监督的目的,否则申报就没有意义。
当然,现在的财产申报,相比原来的不申报,已经进了一大步。目前的申报制度适合目前的形式需要,公开则是一个逐步的过程。
法制晚报:对于有问题的官员,也许最先想到的就是虚报或者瞒报,如何预防虚报瞒报就成为关键问题。
郭:你说的很对,申报不是从今天才开始,过去几年其实一直在进行,但是过去对于领导干部的申报,基本不核查,让申报就申报,程序走到。这样的申报也就失去了申报应有的积极意义和震慑作用。比如,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陕西对于申报的数据一般就是信封一封,不再过问,直到某一天哪一个领导干部出问题了,才想起去拆开信封倒查……其实,这已经晚了,也违背了申报财产应有的初衷,也容易把有问题的“小老虎” 养成“大老虎”,对干部的成长也没有起到积极作用。
此次陕西省出台的文件明确规定,对于申报者还要进行财产核查。虽然现在初期还处在抽查阶段,但是一旦某位官员被抽查到,就会对申报的内容进行全方位核实。核实过程,就相当于在有限范围内进行公开,对官员产生的震慑力可想而知。如今的财产申报,只有持续下去,才不会让“小老虎”养成“大老虎”。
谈异地安家
任职地居住 配偶子女如何安置
法制晚报:您如何看待此次陕西出台规定中的禁止领导干部异地安家问题?
郭:中国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地方官任职时是必须携带家属的,古代封建社会就严格要求官员不准“异地安家”。我们参考这个制度的有益部分,可以杜绝“裸官”的出现。
官员在任职地安家,吃住都在这个城市,才能感同身受地为人民服务,最大限度地为这个城市谋福利。
前段时间在组织部任职的一个朋友,已经把配偶从北京接到了西安,看来是真心想做一番事业的。
不过我认为不允许异地安家的规定也有可以预见的副作用。
法制晚报:请您谈一下您的担忧。
郭:举个例子吧,比如某个官员调任县委书记一职,其配偶是个大学教授,这就会出现配偶的安置问题。一般县里最高的学府是高中,那配偶如何安置?
还有孩子的上学问题。省市级城市的教育资源一般都会比县里的要好,这就又产生孩子的教育问题。面对这两点,我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取舍。
还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配偶级别高于自己,又当如何安置,官员又该如何取舍?面对这些问题已经让有些官员产生了很大的抵触情绪。
法制晚报:这样看来,禁止异地安家对于配偶一方的工作安排,也许还会出现很多问题。
郭:我担心一些官员会利用此政策给配偶谋福利。比如,配偶本身的工作不理想,正好借此机会给配偶谋个好职位,或者让配偶由事业单位人员变为公务员,这些利用隐性特权来给自己谋利,就是隐性的腐败。
有时隐性的腐败比明显的腐败还要严重,比如收个红包最多几十万,但打个电话就有可能值上百万、上千万,而且会查无头绪。这一系列问题,都需要有配套的监督,否则的话,就会增加新的腐败。
总的说来,任职地安家的政策,利还是大于弊的。但对于可能出现的问题,相关部门也应该积极面对,从制度上予以杜绝。
期盼官邸制 能尽快推行
法制晚报:除了以上两项政策,您目前关心的还有哪些?
郭:官邸制在中国,目前到推行的时候了。中国古代就是官邸制,国外有些也是官邸制。
简单来说,官邸是国家为一定级别的官员提供在任期间居住的住所,官员本人对此没有产权,已在国外实施多年。
一般某个领导到某地任职,地方都给他准备好了“新家”,这个“新家”一直用到其离任后,地方大都不会收回,从此,就变成了官员的私有财产。推行官邸制后,会解决通过房产投机所带来的腐败。
法制晚报:从党的八项规定开始,陆续出台了一些反腐制度,您怎么看?
郭:期待反腐法律化,常态化。从党的八项规定开始,以及后续的十几个制度,如何使党的一些规定,慢慢上升为法律,来制度化、法制化,是目前比较主要的。因为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官员不公开个人财产收入,至少并未直接违法。
统筹执行/朱顺忠 深度记者/陈威
(原标题:负债情况 干部也应申报)
微博推荐 一键关注 已关注 关注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