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贫困县的退出机制正当其时

07.02.2014  10:02

贫困县”数量是不是越扶贫越多?我国自1986年开始评定贫困县,首轮评定共273个。但目前,包括扶贫重点县和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在内,国家层面的扶贫对象共计832个。针对这种现状,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国良27日表示,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扶贫重点县只是一个历史的过程,随着全面小康建成的临近,重点县将逐步退出和减少,今后要研究建立扶贫重点县退出机制。

这番表态也源自25日中办、国办发布的《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它提出了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研究建立扶贫重点县退出机制,建立扶贫开发效果评估体系等。这项意见力求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不知从何时起,对于一些地方而言,“贫困县”已经不再是一个让人脸红的“帽子”,相反成为让人艳羡的身份,因为这背后对应着丰厚的政策优惠、资金支持。甚至有贫困县的领导班子私底下以保住贫困县“帽子”为己任,谁“脱帽”就成了县域发展的“千古罪人”,甚至还出现为了入选“贫困县”而不惜费力包装、重金打点。以至于“我们这次没有争取到贫困县的原因,是因为我们县真的太穷了”的话也成为流传甚广的段子。

这种扶贫乱象凸显贫困县的考核与退出机制尤为重要,如今中央出台政策尝试对贫困问题标本兼治,这是改革的大势所趋。不过,要想加快贫困地区建设成为小康社会,还需要更加周全、严密的制度安排。

首先,应当全面评估和考察当前国家和地方的扶贫对象,采取跨区域、跨领域的交叉评估,避免暗箱操作和弄虚作假,了解全面和真实的贫困状况。截止到2012年底,我国贫困人口总数为9899万人,这个数据是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的国家扶贫标准抽样调查而来,全国还没有建立统一的信息网络,无法对所有的扶贫对象进行精准识别。这种局面就提醒我们,对于中国的贫困人口和地区,应该有一个全面、准确、动态的“全息图”,进而依据它来制定未来的扶贫政策,尤其是形成“退出”机制。

其次,一旦对贫困地区及其贫困状况有了“全息图”,就能够进行精准式扶贫,对贫困人口和地区采取更具针对性的扶贫措施。扶贫通常是两种方式:一是输血式,即将资金资源直接拨付给贫困人口,这样见效快,但是持续效果不佳;二是造血式,即让贫困地区拥有持续发展的能力,让贫困人口有自谋生路的条件,这样见效慢,但可以较彻底地改善贫困状况。精准扶贫就意味着,政府和社会能够针对不同的贫困原因,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扶贫责任,并采取差异性的扶贫措施,它的政策指向需要具体落实到乡村乃至家庭和个人。

再次,对贫困县主政官员的考核必须科学、民主、务实。长久以来,对贫困县官员的考核多停留在经济指标上,尤其是侧重GDP规模和增速,这使得一些贫困县官员花大力气招商引资,尽管表面上它也有改善贫困的效果,但往往造成环境破坏、产能过剩等后果。今后,对这些地区的官员考核,应该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主要指标,他们的升降、奖惩要充分听取当地居民的意见。尤其是要加强贫困地区官员违法乱纪行为的查处,否则庸官、贪官当道,加上贫困袭扰,非常容易引发区域不稳定。

扶贫的目的是要消除贫困,而不是急功近利地保留贫困的“帽子”争取更多资源。县域经济的持续活力还应该依靠市场的无形之手,而不是上级政府或中央政府的有形之手。否则,政府主导的扶贫就难以走出“年年扶贫年年贫”的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