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正制定省部级领导干部生活待遇规定

10.10.2014  13:35

新京报快讯(记者 许路阳) 今天上午,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发布中共科学技术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提到对机关超编的7辆离退休副部级领导干部用车,要按照中央正在制定的省部级领导干部生活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这意味着,中央确实正在制定有关省部级领导干部生活待遇的规定。

去年底,有媒体曾报道,中组部在给全国政协常委、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的提案答复函中透露,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对省部级干部生活待遇规定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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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对于机关超编的11辆公务用车,其中离退休副部级领导干部用车7辆,按照中央正在制定的省部级领导干部生活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2辆为新任职的2位副部级干部配备的,将尽快向国管局办理入编手续;其中2辆纯电动汽车为国管局统一组织的国家机关推广试用车,将按国管局规定进行处理。对长期包租的4辆外事接待用车,全部清退。今后,外事接待用车,根据外事计划,按规定向社会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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