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严格“五制”全力抓好农村机电提灌站建设

08.08.2015  12:42

  为保证工程质量,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大竹县农林局在工程建设中严格落实五项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操作“阳光透明”,工程质量“高质规范”。

  一是项目建设地点实行项目竞标机制。按照“谁积极,支持谁”和“两尊重”的原则,建立项目计划安排竞争评比制度。实行项目预安排公示制度。即年初对当年建设项目的预安排计划进行公示,要求镇乡根据预安排情况,做好项目争取的前期准备工作。建立项目计划安排竞争评比制度。对镇乡上报的农村提灌建设项目进行竞争评比。对于入选的项目,经公示后进入工程建设阶段,对于未入选的项目,回到项目前期准备阶段,继续完善前期准备工作,轮入下一轮项目竞争。

  二是实行项目建设预算评审制。县农业局根据各乡镇的项目申报评比情况,派工程技术人员现场踏勘、测绘,编制工程预算,将编制好的《工程建设预算书》报送县财政评估咨询咨询评审,以《工程建设预算书》的县财政评审报告为项目建设的招投标依据。

  三是工程建设全额招标制。在项目建设时,实行工程土建、设备采购、设备安装全额招标,有效保障了项目各项建设由有资质的单位建设,保证了工程建设质量。

  四是工程竣工验收委托制。为落实“工程质量终身制”,杜绝“豆腐渣”工程;确保工程建一处,成一处,达标一处,真正发挥效益一处,全面提升工程抗御灾害和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我县的所有提灌建设项目全部实行委托达州市农业局会同县财政、设计等部门综合验收。

  五是实行工程结算县级财政报账制。提灌建设项目资金结算实行县级报帐制,设立专帐专户,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严格资金管理,对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方可兑付补助资金,有效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2015年,全县已整合各类资金490万元用于提灌建设,其中: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00万元、省级提灌建设资金90万元、救灾农业项目资金100万元、新增千亿斤粮食资金100万元,投入县财政资金100万元。截止目前,全县已修复机电提灌站20站23台套412千万,新修(改造)机电提灌站8站9台套105千瓦。有效确保了大春生产栽插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