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选派法学专家(人才)和优秀律师到省级法治专门部门内设机构挂职锻炼的通知

21.08.2016  03:03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法律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学科研水平和法制实践能力,推进四川省法治专门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办法〉的通知》(厅字〔2016〕20号)和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选派法学专家(人才)和优秀律师到省级法治专门部门内设机构挂职锻炼的通知》要求,现面向全校开展选派挂职锻炼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派安排

1.拟推荐选派部分法学专家(人才)和优秀律师到省级法治专门部门内设机构挂职(顶岗)锻炼,挂职期间主要从事立法指导及法律法规的研究和起草等工作。

2.本次推荐选派工作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推荐人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学术专业素养高;

2.挂职时间一般为1年;

3.推荐人选原则上应具备拟挂职(顶岗)锻炼岗位所需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具体挂职岗位及岗位要求见《挂职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推荐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积极做好鼓励动员和推荐工作,同时也欢迎和鼓励相关老师积极自荐。请各推荐单位和自荐人于2016年8月23日(星期二)17:00前,将人选《挂职锻炼登记表》(附件2)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并与党委组织部干部一科联系,及时报送书面材料。

联 系 人:沈哲、蒋维

联系电话:13880965585、13880649257


特此通知。

 


附件:1. 挂职岗位需求表

                2. 挂职锻炼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201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