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选派法学专家(人才)和优秀律师到省级法治专门部门内设机构挂职锻炼的通知
21.08.2016 03:03
本文来源: 西南交通大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法律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学科研水平和法制实践能力,推进四川省法治专门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办法〉的通知》(厅字〔2016〕20号)和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选派法学专家(人才)和优秀律师到省级法治专门部门内设机构挂职锻炼的通知》要求,现面向全校开展选派挂职锻炼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派安排
1.拟推荐选派部分法学专家(人才)和优秀律师到省级法治专门部门内设机构挂职(顶岗)锻炼,挂职期间主要从事立法指导及法律法规的研究和起草等工作。
2.本次推荐选派工作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推荐人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学术专业素养高;
2.挂职时间一般为1年;
3.推荐人选原则上应具备拟挂职(顶岗)锻炼岗位所需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具体挂职岗位及岗位要求见《挂职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推荐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积极做好鼓励动员和推荐工作,同时也欢迎和鼓励相关老师积极自荐。请各推荐单位和自荐人于2016年8月23日(星期二)17:00前,将人选《挂职锻炼登记表》(附件2)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并与党委组织部干部一科联系,及时报送书面材料。
联 系 人:沈哲、蒋维
联系电话:13880965585、13880649257
特此通知。
附件:1. 挂职岗位需求表
2. 挂职锻炼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2016年8月20日
本文来源: 西南交通大学
21.08.2016 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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