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渠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县级“四好村”初审结果(二批)的公示
中共 渠县 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16年县级“四好村”初审结果(二批)的公示
根据中共 渠县 县委办公室、 渠县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渠县 县级“四好村”创建考评试行办法〉的通知》(渠委办发〔2016〕78号)文件精神,县“四好村”创建办公室于2016年11月28日,组织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办、县精神文明办公室、县纪委、县公安局等县级部门(单位)对各乡镇上报的第二批县级“四好村”进行了评定,并将评定建议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
渠县 2016年县级“四好村”(第二批)名单
乡镇 | 村 | 乡镇 | 村 | 乡镇 | 村 | 乡镇 | 村 |
龙潭乡 | 宕渠村 | 中滩乡 | 桥坝村 | 静边镇 | 金星村 | 李馥乡 | 凤凰村 |
群乐村 | 三板乡 | 福城村 | 桂花村 | 合寨村 | |||
团石村 | 青丝乡 | 鼓坪村 | 望溪乡 | 石坝村 | 有庆镇 | 兴隆村 | |
鹤林乡 | 柳垭村 | 柏水乡 | 登梁村 | 堰坝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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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限为7天,即:2016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公示期内,如对本次初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向中共 渠县 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名举报。本公示逾期后,将县级“四好村”报请县委、县政府审定,并正式命名授牌。
举报电话:7208138
中共 渠县 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