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省级财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专项)的通知
30.05.2014 17:35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各扩权试点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积极做好2014年度省级财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专项)安排计划工作,根据有关规定,请组织报送2014年度省级财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信息化与工业化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内容须符合本年度项目指南。 (二)在四川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登记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 (三)企业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四)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技术、资金、人力资源等条件。 (五)备案(审批、核准)、环评等项目建设前期手续完备。 (六)申报单位近两年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七)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再纳入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八)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二、申报范围 见附件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文件上报相结合的方式。网上申报平台链接地址:http://www.scit.gov.cn。 (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试点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局按属地原则,依照申报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项目申报。 (三)项目申报单位按属地化管理和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原则,向注册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委(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财政局申报。其中,央属和省属企业直接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在报送项目申报书纸质版本之前,要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网上填报程序: 1. 进入申报平台,在“相关下载”专栏获取《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方法》、《2014年度四川省级财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专项)申请报告》。 2. 注册账户,用户名采用中文字符,要能够体现单位所在地区和简要名称。 3. 在线填写《四川省级财政创新驱动发展项目(两化融合专项)申报表》和《四川省两化融合情况调查表》,并与所申报的项目情况保持一致性。 4. 按照《2014年度四川省级财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专项)申请报告》的格式要求,将编纂完整的申报书电子文档上载至网上申报平台,该电子文档要与上报的项目申请报告纸质文件相同。 项目申请报告电子文档命名规范:项目单位名称.doc。 5. 完成网上填写并提交后,将《2014年度四川省级财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专项)申请报告》印刷装订成册,报送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委(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和财政局。(注:不需要报送纸质版《四川省两化融合情况调查表》) (四)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试点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当地财政局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条件及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1. 各经济和信息化委(工业经济主管部门)下载“项目申报工作联系人表”,于6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报送。 2. 各经济和信息化委(工业经济主管部门)下载“2014年度省级财政创新驱动发展(两化融合)项目推荐表”,依据审核结果填写好表格内容,并在表格上分别盖上经济和信息化委(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财政局鲜章。 (五)各项目申报单位在使用网上申报平台过程中,可通过平台的在线QQ获取实时帮助。
四、项目申报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向所属地经济和信息化委(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财政局报送纸质版本的《2014年度四川省级财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专项)申请报告》,主要包括: 1. 四川省级财政创新驱动发展项目(两化融合专项)申报表; 2. 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经审计的2013年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5. 该项目在省或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文件的复印件(仅适用于需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项目); 6. 项目已支付凭证、施工照片等证明形象进度的材料,证明项目建设资金到位的企业银行存款、银行贷款和其它融资证明文件; 7. 与项目申报有关的证明(如专利证书、研产用合作合同、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获奖证书等); 8. 其它与项目相关的材料; 9. 对所提供材料、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各证明类复印件需加盖企业鲜章。 (二)在申报平台上提交电子版的《2014年度四川省级财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专项)申请报告》。
五、各地经济和信息化委(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财政局需要上报的材料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试点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和财政局联合签章的《四川省级财政创新驱动发展项目(两化融合专项)推荐表》。 (二)所推荐项目申报单位的《2014年度四川省级财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专项)申请报告》。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将以上材料分别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信息化处、财政厅经建处各1份。扩权试点县(市)需抄送市级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备案。 (三)央属和省属企业直接将《2014年度四川省级财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专项)申请报告》分别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信息化处、财政厅经建处各1份。
六、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材料要有详细的项目实施内容,投资估算要合理。 (二)对项目名称与项目内容不相符合、网上申报无电子文档的申报材料,一律视为无效申报。 (三)申请报告电子文档中有扫描件的,在保证清晰可读的前提下,要合理设置分辨率,以免文件太大,上传困难,电子文档大小最高控制在30M。申请报告纸质文本双面印刷,所留联系方式要能保证联系通畅。 (四)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各扩权试点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财政局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2014年度四川省级财政创新驱动发展(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指南》中确定的支持原则、项目单位类型要求和项目方向审核项目内容,符合要求的项目方可报送。 (五)相关文档请在网上申报平台下载使用。 1. 四川省级财政创新驱动发展项目(两化融合专项)申报表 2. 2014年度四川省级财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专项)申请报告 3. 四川省两化融合情况调查表 4. 项目申报工作联系人表 5. 四川省级财政创新驱动发展项目(两化融合)推荐表 6. 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样本
七、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时间:2014年5月30日8:00至6月12日18:00。 (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受理各地上报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14年6月12日18:00。过时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 邓文红028-86260279 [email protected] 省财政厅联系人: 龙广领028-86725527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2014年5月30日
附件: 2014年度四川省级财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专项)支持项目指南 2014年度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专项)支持的项目,主要是针对制造业企业个体信息化建设需要和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优先选择具有推动工业发展方式转变、在行业中具有典型意义和示范作用的建设项目,引导企业逐级升级,促进企业创新能力、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等核心竞争力整体提高。 一、支持原则 (一)项目必须符合《四川省“十二五”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四川省落实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创新推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符合相关产业发展政策。项目的内容重点是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融合应用,促进工业转型升级。 (二)重点围绕信息技术促进先进产品研发、工业生产控制、节能减排等方面,以及信息技术集成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物联网、云计算等)的创新应用。 (三)项目要突出重要领域、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和应用,突出产业链重要环节、空白环节的创新发展。 (四)对于扩大生产规模、大量购买生产装备改造生产线等类型项目,不在创新驱动发展(两化融合)项目支持范围。 二、支持方式 采用专项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三种方式。一个项目只能申请一种支持方式。 三、支持的项目单位类型 申报主体主要是已经具有一定企业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基础的制造业企业。其中,“推动数字园区建设,提高产业园区信息化水平”项目的申报主体应为园区投资管理单位;“推动行业典型建设方案,发挥前沿指导作用”项目的申报主体可为研、产、用单位或联合体。 四、支持的项目方向 以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为主要方向,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技术渗透和创新驱动能力,重点在仪器仪表、工程机械、数控装备、石化和纺织行业等方面整体提升的两化融合项目建设。 (一)推动制造业信息化,促进产业创新升级。 1. 信息技术提升工业设计水平。围绕提高仪器仪表、工程机械、数控装备的研发创新能力,支持企业建立基于三维模型的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辅助工程、计算机辅助工艺计划、产品数据管理等数字化设计系统,实现各个研发设计环节信息技术综合集成应用。创新跨企业、跨地域产业链动态协同研发设计模式,较大幅度缩短产品的整体研制设计周期,降低产品开发成本,提高个性化产品开发能力,提高主制造商与供应商之间的协调和迭代效率。 2. 信息技术促进生产过程控制的自动化、数字化。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生产过程自动化、数字化制造流程管理、集散控制系统及各系统综合集成应用,推动信息共享、系统整合和业务协同,推动石化、纺织行业生产用传统机械装备的数控化改进,实现设计、制造、测试全流程的信息化、生产过程控制的智能化、装备制造的数字化,全面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3. 信息技术促进工业产品智能化。支持信息技术在工业产品中的物化应用,推动信息技术在重点产品的渗透融合,推动仪器仪表、工程机械、数控装备等产品数字化、智能化,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推动工业产品向价值链高端跨越。 (二)推动信息化能源管控,促进节能减排。 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能效监测、能效评估和节能管理。支持石化、纺织等传统行业企业利用计算机技术、物联网技术建立能源综合管控系统,实现对企业用水、电、煤、油、气等的在线实时数据采集、处理和能耗综合分析,并可进行在线调度、精确控制,推动能源资源的集约利用,促进节能减排。 (三)推动工业云平台建设,创新两化融合集成服务模式。 支持行业大型企业将自身已经建成的信息化集成应用平台转化为行业云服务平台,面向行业其它企业提供研发设计、数据管理、协同营销、工程服务等新型集成服务和采购销、财务、生产计划、过程管理等生产资源管理服务。支持具有一定工业云建设和应用基础的第三方机构围绕上述应用提供服务,但必须有大量企业租用或意向性租用该平台提供的云服务内容(需提供已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仅为本企业提供服务的云平台建设项目不在此范围。 (四)推动数字园区建设,提高产业园区信息化水平。 支持为产业园区内企业提供经营管理、交通物流、检验测试、运行分析等为主的数字园区公共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能够提升园区服务能力和区内企业整体信息化水平。园区单项信息化应用建设不予支持。该方向在全省优选1-3个项目作为典型示范提供支持。 (五)推动行业典型解决方案,发挥前沿指导作用。 围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能源电力、油气化工、钒钛钢铁、饮料食品、现代中药、航空航天、汽车制造、生物工程以及新材料等主要产业,通过对国内外相关领域两化融合建设和应用体系的研究和比较,结合产业和信息技术发展趋势,总结推出“四川省两化融合可推广行业典型解决方案”。该方向在全省优选1个项目提供支持。 (六)推动物联网技术应用,促进社会发展。 支持物联网技术在生产制造业中的物化应用。对采用物联网技术在智慧城市、智能家居、旅游方面已部署的实际应用,在全省各优选1-2个项目作为典型示范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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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2014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