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营山:创新管理纵深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营山模式”

29.04.2014  18:19

近年来,营山县公安局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实现交通警察“中国梦”的崭新理念,统领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之中,以兴一方发展为第一要务,以保一方平安为第一责任,以创建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安全良好的发展环境为工作目标,以道路畅通工程、党员先锋工程、“三项”建设工作为抓手,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全面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进程。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一直处于平稳态势,取得了多年来未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好成绩,为营山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提供了重要保障。工作中,该局创新管理模式,在进一步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筑牢农村道路安全屏障方面,抓出了亮点,体现了特色。

一、依靠党政统一领导,深化、细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营山模式”工程。在省、市相关会议召开和相关文件出台后,营山县委县政府在充分论证、实地试点的基础上,出台了《营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的通知》文件,对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构建工作作出重大部署。一是在全县53个乡镇政府成立了“交安办”,每个“交安办”工作人员3人。二是在全县658个行政村设立了“文明劝导员”,每村1人。三是在原区所在地中心乡镇,依托公安派出所,建立了10个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中队,其成员组成为:派出所分管交通的领导任中队长,另派一名民警为队员,辖区每个乡镇抽调1—2名正式干部为协警,每队6—8人,全县共68人,并发放警用装备,正式投入交通管理工作。县财政为此拨付了启动资金100万元,并将10个联合执法中队每年的工作经费15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提供了经费保障。四是成立了营山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级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公安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各联合执法中队的管理。由此建立健全了县、乡(镇)、村(社)“三级”管理组织,构建起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体责任,部门依法监管,业主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新格局,简称“营山模式”。营山县局以敢破难题的创新精神,因地制宜的科学态度,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上升为民生工程,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并积极配合安监、交通、运管等职能部门,进一步深化、细化“营山模式”工程,探索出了一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新路子。

二、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措施,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营山县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县公安交警具有承担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规划,指导公安派出所、乡镇交安办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适时安排部署有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职责。该局成立了以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任组长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营山县公安局《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具体落实了领导和各部门的管理责任。

三、加强科技管理,开通处理系统,为执法办案大开方便之门。为解决各片区农村联合执法中队执法办案录入案件的困难,营山县局积极申请,得到南充市交警支队的大力支持,专门为该县10个片区农村中队开通了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网络系统,使农村中队能及时地直接将道路交通违法简易案件处理信息录入系统;该局交管大队还积极协助各农村中队将道路交通违法一般案件处理信息及时录入大队管理系统,为各农村中队的执法办案提供了工作上的方便。

四、注重教育培训,强化民警素质,大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素养和执勤执法能力。针对各片区农村联合执法中队,大多数成员来自乡镇干部,对公安交管业务较为生疏的实际情况,该局加大培训力度,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培训。一是举办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中队执法培训班,特地聘请了南充市局交警支队专业人员为教官。县局分管副局长也为培训班队员作了业务辅导。并采用“以会代训”的办法对农村中队中队长进行了业务培训。二是在县城西月湖广场和县武警中队操场多次对农村中队队员,进行队伍基础训练和交通执法身形、手势信号等专业训练,县局交警大队和武警中队教官对10个农村联合执法中队的68名队员进行了严格的训练指导,为规范执勤执法,打造一流的交警队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作出了《营山县交警大队秩序中队分片管理和指导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中队工作安排》的工作布置,具体落实了指导责任,帮助和指导联合执法中队开展道路交通管理执法工作,起到了传、帮、带的表率任用。

五、加强路面管控,严格规范执法,努力形成依法治理的高压态势。该局交警大队除大力做好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基础台帐和隐患排查、安全宣传等基础工作外,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了路面管控上。各交管中队保证了把80%的警力安排在道路交通执勤执法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省、市公安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开展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勤执法工作。把路面管控的重点放在了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假牌假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上,并加强了对客车、校车、货车、学生接送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管理。同时,加大了对摩托车超载、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和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严管高压,顶格处罚,增强了法律震慑力。

六、创新执法方式,实行部门联动,营造道路交通安全氛围。为了进一步深化、细化“营山模式”,交警县局大胆创新,改革执法方式,实行部门联动,收到了显著效果。一是在各片区农村联合执法中队中开展异地交叉执法专项行动。针对“说情风”对道路交通案件办理干扰较大的现状,2013年4月起,在全县开展异地交叉执法专项行动,到今年3月份,已开展了十二轮异地交叉执法专项行动。过去在执法工作中,由于人熟地熟,执法民(协)警与广大交通参与者成了熟面孔,碍于人情面子,加上“说情风”的干扰,执法办案有一定难度。而异地交叉执法,办案民(协)警与违法当事人互不认识,更好地坚持秉公执法,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与公正,也大大避开了“说情风”的干扰,得到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理解和支持。执法查处量是平时查处量的2—5倍,成效显著。二是交警各秩序中队与辖区农村联合执法中队联手执法,重点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猖獗、多年来难于治理的“钉子户”。如双流片区的残疾人交通违法者蔡某,回龙片区的违法驾驶人、被称为“路霸”的张某等,均得到了彻底治理。三是针对县城交通秩序较为混乱的现状,调集各片区农村联合执法中队集中开展县城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收到了明显效果。

七、加强督导考核,严格奖勤罚懒,强力推进执勤执法工作。为使交通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效果,营山县局制定了《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强化督导、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与民(协)警的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及工作经费挂钩,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大力推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形成长效机制,改革成果显著,“营山模式”受到全省党政和同行关注。省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谭晓华同志认为“营山模式”可操作性强,真是“百闻不如一见”,很有推广价值。去年先后有雅安市、内江市、达州市、德阳市、邛崃市、新津县、彭州市、成都市龙泉区等地人民政府以及周边县市区兄弟单位来营山学习考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营山模式”因体制独特,亮点突出,已在全市、全省得到有效推广,反响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