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创新推进生动实践——四论推进依法治省

26.03.2014  13:25

  推进依法治省,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把改革创新精神自觉融入法治四川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唯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创新思路和办法,实现法治工作新突破,开创依法治省新局面。

  改革创新,为改善民生构筑更好的法治基础。要深入推进法治惠民,组织落实法治惠民工程,加大民生领域执法、监督力度,依法解决好扩大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安全生产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以及征地拆迁、医患纠纷、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使法治建设真正反映民意、惠及百姓。同时,建立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的体制机制,依法保障公民权益。

  改革创新,为依法行政确立更明的法治导向。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全面清理、精简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整合执法主体,切实解决多头多层执法问题。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加大财政收支、行政审批、国有资产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的公开力度,逐步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改革创新,为创新社会治理提供更强的法治支撑。要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围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公共安全管理、社会组织发展等重点领域,在法治原则和现有法律框架内大胆探索,运用新的理念和技术,创新方法和手段,不断将好的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立舆情汇集、分析、引导机制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法治化解决机制,健全突发性社会事件预警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改革创新,为提高公众法律素养营造更浓的法治氛围。以大力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为契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着力提升公众法律素养,筑牢学法尊法守法的思想基础。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乡村等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法制化水平;把法治建设与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推进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通过持之以恒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出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浓厚氛围。

  本报评论员

  原标题:改革创新推进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