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发展•争先创优”活动评比标准
评比项目 | 评比内容及标准要求 | 评比依据 | 自评 得分 | 互评 得分 | 评比 得分 |
活动组织 (3分) | 活动有组织机构、有专人分工(1分);有活动方案、计划,召开专题会议部署(1分);按时上报专项总结(1分) | 提供有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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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活动 (29分) | 1、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理论和实践重大课题研究,主要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得主要领导批示或被有关部门采纳(15分)。 | 提供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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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理论研讨及学术交流活动开展有声有色。围绕中心工作举办有影响的座谈、研讨、论坛等活动(4分)。 | 提供相关材料及媒体报道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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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开展社科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组织参加省第十六次社科优秀成果评奖(5分)。 | 提供相关文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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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课题规划立项和参加省社科规划立项工作(5分)。 | 提供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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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普及(19) | 1、积极组织开展“科普月”“科技周”活动,有方案、计划(3分)。 | 提供相关文件及活动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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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科普活动(包括报告、讲座、咨询、展览、三下乡等)开展有声有色。编辑出版科普读物、图书、小册子、宣传资料等(8分)。 | 提供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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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积极组织开展“人文讲坛”活动(3分)。 | 提供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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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开展科普条例宣传(5分)。 | 提供相关文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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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创新发展·争先创优”活动评比标准
社团管理 (14分) | 1、学会管理正规有序,组织召开学会工作会议(3分)。 | 提供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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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推动学会发展;学会建设有序推进,换届工作正常开展(5分)。 | 提供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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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会活动开展正常(6分)。 | 提供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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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建设(23) | 1、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成效明显(10分)。 | 提供计划、总结材料及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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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能职责建设有加强(5分)。 | 提供相关材料。职能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加强与省社科联职能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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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县级社科联工作有新发展(5分)。 | 提供相关材料。组织建设有突破;社科联职能有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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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时完成省社科联交办任务情况(3分)。 | 提供相关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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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作(12) | 1、积极开展社科工作和活动宣传报道(8分)。 | 提供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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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站、刊物建设(4分) | 提供相关文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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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评比项目共计100分;
2、评分采取自评、市州互评和省社科联综合评价。其中,自评占比50%、互评占比20%、省社科联评价占比30%;
3、县级社科联评比由市州社科联根据本标准拟定评比细则,由市州社科联考评并提出意见。
加 分 细 则
(一)科研学术活动加分
1、社科联组织开展的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得省主要领导批示的每项加0.2分;获得市州主要领导批示或被省级有关部门采纳的每项加0.1分;被市州有关部门采纳的每项加0.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
2、社科联组织推荐省第十六次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的成果,获一等奖每项加0.2分;获二等奖每项加0.1分;获三等奖每项加0.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
3、参加省社科规划立项工作获国家社科基金立项的每项加0.2分;获省规划(含科研、市州、科普项目)立项的每项加0.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
4、举办的学术研讨、座谈、交流活动被本级以上有关部门肯定的每次加0.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
(二)社科普及工作加分
1、社科普及活动获市州党委、政府表彰的加0.1分;获本级宣传及有关部门表彰的加0.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
2、组织编辑出版科普读物、图书每本加0.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
3、人文讲坛活动与媒体实现联动的(含电视、电台、报刊、网站等)加0.1分。
4、科普条例宣传普及工作受到党委政府和本级以上有关部门肯定的加0.1分。
(三)职能建设加分
1、社科联工作受到省相关部门表彰或市州主要领导批示的每项加0.2分;受到本级有关部门表彰的每项加0.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
2、社科联工作经验被省社科联采用的加0.2分。
(四)宣传工作加分
社科工作被省级以上媒体报道(含省社科联网站、刊物)每篇加0.05分;被本级媒体报到每篇加0.03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相关说明:
1、同一事项受到多级表彰、肯定或报道的,按本事项最高加分计算;
2、同一事项涉及不同评比内容的,自行选择项目加分,不重复加分。
四川省社科联办公室 2014年8月1日印发
文章来源: 网站编辑: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