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农药质检制度 提升监管水平

19.03.2015  10:10

  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利益,我省创新农药抽检制度,突出“四个重点”,严格农药监管,不断提升农药产品合格率。 

  一是突出差异抓抽检。坚持问题导向,将往年监督抽查中涉嫌制售假劣农药的生产企业、经营门店作为重点抽检单位,所生产经营的农药产品作为重点抽检对象,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实行指定抽检制度。二是突出专项抓抽检。以实施部、省农药质量专项抽检为带动,依托农药成份检测技术,各级抽检农药产品1500批次以上,2015年,厅药检所提早行动,已抽检农药质量产品229  批次,占省级专项的65%。三是突出重点抓抽检。开展蔬菜、水果、茶叶、小麦、水稻等主要农作物用药专项抽检,在重点时间、重点环节,加强对农药批发市场、农药连锁经营企业、乡村农药经销门店的抽检力度,重点打击非法添加隐性成分,有效成份不足等行为。四是突出“抓、检、打”联动。检测报告及时寄送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立案查处,不合格产品在农药监管联动系统公布。2014年,全省查处农药质量、标签等违规案件700起,查处违规案件数同比上升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