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召开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启动视频会议 推动创建活动取得更大实效 让更多老年人真正受益

19.06.2014  17:58
          6月19日,四川省老龄办召开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启动视频会议,总结交流第一届全省“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经验,安排了第二届全省“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省老龄办常务副主任叶路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市(州)老龄办和开通了视频会议系统的县(市、区)老龄办的负责同志也在各分会场同时参会。       2011年以来,省老龄委按照全国老龄委的要求,开展了“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活动开展三年来,各级党政领导和老龄委高度重视,各地老龄工作部门精心组织,各级各类创建单位踊跃参加,全省认真落实各项惠老优待政策,创新为老服务理念,提高为老服务质量,不断完善为老服务配套设施,扎实开展敬老、爱老、助老基础工作,呈现了老龄工作受重视、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不断提升、老年群体得到实惠的可喜局面,使创建活动逐渐成为全社会知晓的老龄工作品牌,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开启了敬老爱老新篇章。2013年省老龄委认定全省287个单位为四川省第一届“敬老文明号”单位。同年,四川省有73个单位被全国老龄委授予第一届全国“敬老文明号”单位。       会上宜宾市老龄办、成都市锦江区老龄办、乐山市沙湾区老龄办领导作了第一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经验交流发言。       会议提出,第二届创建活动的范围是,在全省各级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开展。分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进行。创建时间为2014年至2016年。创建活动内容是,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推动基层老龄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按照《四川省“敬老文明号”创建和管理办法(修订稿)》中的“敬老文明号”五项基本条件,积极践行尊老助老传统美德,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办等2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优待、优先、优惠服务老年人的规定,根据老年人的需求,进一步明确老年人优待服务的内容和条款.改进和规范为老服务标准、服务程序、服务技术,扩大老年人优待范围,提升为老服务水平。       会议要求各创建单位、涉老部门和老龄工作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各创建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和行业特点,大胆探索,进一步深化创建内容,提升创建工作水平。特别是要进一步探索为老服务的方式和方法,要以创建为抓手,推动制定更多惠老公共政策,提高公共窗口为老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尊老爱老助老的意识。(省老龄办 渠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