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2年立项创新创业项目第二批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负责人、项目指导教师:
现将2012年度立项项目第二批结题验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验收的要求:
1、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结题验收。
2、项目结题验收前,项目负责人须填写“结题验收表”、“经费使用记录表”,同时提交项目任务书所规定的结题验收必需的各项材料,包括文献资料综述、研究或设计方案论证材料、经整理归类的原始记录、发表论文、论文(或设计报告、或研究报告)、实物、软件、专利、电子展板等各项成果支撑材料和相关的电子文档。 其中除“实物、发表论文、软件、专利”视项目任务书是否有规定以外,其余各项必须提供,否则不能参加结题验收。
3、二级学院负责答辩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资料的齐全程度和质量等,二级学院教学院长需签署是否同意该项目结题的意见。
4、结题验收时,项目组成员应全体到场,共同汇报和答辩,回答专家组的提问。专家组应在全面评价项目完成情况、学生获得的训练程度和项目成果水平的基础上,对项目做出明确的成绩评定。
二、时间安排
1、验收项目结题申请时间: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学生提交)。
2、验收项目资格审查时间:10月30日前完成(二级学院审查)。
3、验收项目信息申报时间:二级学院审查完毕后,将验收申请汇总表于11月1日前提交教务处实验实习管理科(过期提交信息的不得参加本次结题验收),其他材料交二级学院。教务处根据申请结题项目的情况聘请专家。
地点:教务处实验实习管理科;3118房
电话:5183190;69585 联系人:曾老师
4、“项目答辩验收”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附表1:项目结题验收表
附表2:项目经费使用记录表
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
教务处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