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不允许借壳上市

01.12.2013  17:11

为进一步明确借壳上市的条件,给市场以明确的预期,昨天,中国证监会下发并自即日起实施《关于在借壳上市审核中严格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标准的通知》,明确借壳上市条件与IPO标准等同,不允许在创业板借壳上市。

近期,针对市场反映比较强烈的壳资源炒作等问题,证监会强化了对借壳上市的监管。证监会表示,目前借壳上市条件低于IPO标准,投资者对绩差公司被借壳预期强烈,市场对绩差公司的炒作成风,内幕交易时有发生,绩差公司通过卖壳成为股市“不死鸟”,难以形成有效的退市制度。借壳上市条件与IPO标准等同,有利于遏制市场对绩差股的投机炒作,从根本上减少内幕交易的动机,形成有效的退市制度。

证监会表示,允许在创业板借壳上市,与创业板市场定位不符。创业板定位于服务创新型、成长型小微企业,如果允许在创业板借壳上市,将弱化创业板市场对创新、创业型企业的服务功能,扭曲创业板市场的定位。同时,由于创业板目前存在“三高”问题,如果允许在创业板借壳上市,还易引发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本报记者 许超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