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调为10万元

06.08.2015  14:04
核心提示:无      ■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

  ■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全面促进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创业

  日前,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市就业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明确了一揽子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其中,创业担保贷款额度调高为10万元,开网店创业也可享同等扶持政策。

   创业担保贷款额度调高到10万元

  促进大众创业,破解创业资金难题是关键之一。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针对一般创业群众、妇女创业者和大学生创业者等不同群体,我市执行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为5万元、8万元和10万元。此次,《意见》正式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

  对我市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经学校和有关部门确认的,每个项目给予1万元的补贴。对通过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的创业实体,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对同一领创主体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创办多个实体的同一个创业者,可享受多次创业补贴,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开网店创业可同等享受扶持政策

  《意见》明确,政府不仅支持创办实体店,同时也支持开网店,支持互联网创业。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市人社局创业指导科有关负责人介绍,对创业者开办的网店也有相关规定,比如月销量、信誉等级等。市人社局下一步还将出台相关具体实施意见,规范网上创业扶持政策。同时,对于在校和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开办“网店”,可向创业所在地县(区)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未进行工商注册的,可提供“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支付平台及绑定账户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证明材料,以及按规定应提供的其他申报材料,并按现行程序办理。

   多项政策支持促全民创业

  在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性方面,《意见》指出,要全面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创业,及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支持科技创新、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发展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落实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和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

  目前,在小微企业减税方面,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对符合条件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严格执行20%的优惠税率,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还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意见》还明确提出,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结合城乡区域特点,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协作创业模式,形成各具特色的返乡人员创业联盟。要将农民创业与发展县域经济结合起来,引导返乡创业人员融入特色专业市场,打造具有区域特点的创业集群和优势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大力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积极组织创新创业农民与企业、幸福美丽新村、市场和园区对接,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