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刘铁男案宣判:零容忍审批崩塌式腐败

11.12.2014  12:47

  “被告人刘铁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子刘德成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曾手握重权的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在12月10日受到了法律的裁决。而据介绍,今年最高检共查办发改委受贿案11案11人。专家认为,作为官员滥用手中审批大权徇私敛财的代表,刘铁男案的宣判,代表着对“审批崩塌式腐败”的“零容忍”。

  受贿均与滥用审批权有关

  从河北省廊坊中院公开的判决书可见,法院查明的刘铁男受贿事实几乎全部与滥用审批权有关:

  2002年,为南山集团鲁港合资兴建双金属复合材料及新型合金材料项目通过国家计委备案提供帮助;

  2005年,帮南山集团解决3万吨氧化铝购销合同;

  2005年,为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PX项目通过发展改革委工业司核准提供帮助;

  2003年至2012年,为广汽集团申报的广州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项目、广汽菲亚特乘用车项目等通过国家发改委核准提供帮助;

  2006年至2011年,为逸盛公司及关联的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相关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和开展前期工作提供帮助……

  各种“帮助”的背后,刘铁男直接或通过儿子刘德成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558万余元。

  刘铁男案的另一个特点,则是其子刘德成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判决书显示,刘铁男案涉及的3558万余元财物中,通过刘德成收受的达到3400余万元。根据法院此前发布的消息,刘德成已被另案处理。

  专家称判决量刑适中

  从一审开庭时的痛哭流涕并自称“利令智昏”,到在纪委办案期间提交《关于发改系统项目审批环节防范腐败问题的若干建议》,刘铁男似乎对自己的腐败堕落颇为后悔并在力争轻判。

  法律专家表示,对刘铁男的判决属于量刑适中。

  “与现在一些贪腐官员涉案金额动辄大几千万、上亿元相比,刘铁男直接或通过其子刘德成收受公司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3500余万元,这一数额在今天并不是最大的,而且案发后赃款、赃物全部追缴。”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说,“综合这些因素,刘铁男被判处无期徒刑,在量刑上是适当的。

  法院判决书指出,刘铁男在办案期间结合自身教训,为从制度设置的源头上预防犯罪,警示他人,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属于认罪、悔罪的具体表现,不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立功情形,不构成立功。

  判决书同时表示,对于刘铁男及其辩护人所提刘铁男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具有坦白情节,案发后与家属积极退缴了全部赃款,认罪、悔罪的辩解及辩护意见,经查属实,予以采纳。

  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

  据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此前介绍,今年最高检共查办发改委受贿案11案11人,其中国家能源局5人、价格司5人、就业和收入分配司1人,价格司领导班子多数涉嫌职务犯罪。

  专家表示,“审批崩塌式腐败”的背后,正暴露了目前某些部门审批权过大、过于集中,缺少监督的问题,审批公章俨然成为少数官员的摇钱树。

  “手中掌握的权力过大,但又缺乏足够的监督和制约,难免出现‘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洪道德说。

  河北天嘉律师事务所主任段林国表示,中央已经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砍掉了一批审批项目,销毁了一批审批公章,一些项目由许可制变为登记制,在铲除“审批腐败”土壤方面取得了看得见的进步。

  “刘铁男受到法律制裁,昭示着国家反腐败决心巨大。”段林国说,“但如果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制度和机制不健全、不完善或者失灵,刘铁男倒下了,很难说会不会出现张铁男、王铁男。

  据新华社石家庄12月10日电

  新华社记者 罗沙 齐雷杰

  ● 2002年,为南山集团鲁港合资兴建双金属复合材料及新型合金材料项目通过国家计委备案提供帮助;

  ● 2005年,帮南山集团解决3万吨氧化铝购销合同;

  ● 2005年,为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PX项目通过发展改革委工业司核准提供帮助;

  ● 2003年至2012年,为广汽集团申报的广州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项目、广汽菲亚特乘用车项目等通过国家发改委核准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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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向“审批崩塌式腐败”开刀)

编辑:SN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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