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评价刘汉案宣判:政府打黑有决心群众有信心

25.05.2014  01:12

  新华网北京5月24日电 刘汉、刘维等36人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23日在湖北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刘汉、刘维一审被判处死刑。四川、湖北等地干部群众、受害者家属以及专家学者认为,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判处的性质最为严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法院判决彰显法律的公平公正。刘汉、刘维等人为首的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覆灭,体现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和政府打黑除恶、依法治国、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坚定信念和坚强决心。打黑除恶,党和政府有决心,人民群众有信心。

  “案件开庭审理这段时间,我们翘首以盼。当得知审判结果时,我们都很激动,大家拍手称快。”64岁的绵阳市游仙区小岛村村民吴果英说,“真是罪有应得!他们的滔天罪行,终于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也让我们看到了党中央打黑除恶的决心。小岛村民感谢党。

  上世纪90年代,刘汉控制的公司因开发房地产项目,在小岛村征地拆迁。他们雇请打手充当保安,多次殴打甚至杀害村民。刘汉等人受审期间,小岛村村民在村头巷尾挂起了“坚决支持党中央打黑除恶的坚定决心”等横幅。村民们说,对刘汉等人的依法宣判,让大家看到了公平正义,老百姓对国家的未来充满信心。

  “为了等这一天,我和几个姐妹从黑发熬成白发,终于迎来了正义的一刻!”受害人周政的姐姐周厚蓉说,在听到宣判的结果后,全家人都来到周政的坟前燃放鞭炮。过去周政被杀害就像一块石头压在心里,现在刘汉等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大家都安心了。

  判决结果得到了法律界人士的认同。旁听宣判的咸宁市律师协会会长周文宁说:“我认为判决书事实清楚、证据链完整、量刑依法有据,是一份公正的判决。

  湖北佳成律师事务所主任余隆盛表示,判决既对首恶分子进行了严惩,同时对有立功表现和认罪悔罪的犯罪分子进行依法从轻和减轻的处罚,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也充分说明判决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徐汉明说,判决结果表明,任何挑战公民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及社会管理秩序、市场经济管理秩序和国家管理活动的犯罪,挑战社会主义法律尊严、权威,挑战社会公平正义的行为,必定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广大干部群众对判决结果表示赞同。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司法局工作人员王新表示,刘汉、刘维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覆灭,体现出党中央打黑除恶的决心和力度,深得民心,只有扫除黑恶势力,社会才能更加太平。

  天津市基层民警杨旸表示,刘汉案的公开判决对于震慑黑恶势力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充分体现了国家反腐打黑的坚定决心。“对刘汉等人的审判,给了基层执法者更大信心,我们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公平公正执法。

  湘潭大学法学院学生刘欣认为,无论黑恶势力有多大,其背后的“保护伞”有多强,只要触犯了法律底线,都难逃法网。刘汉犯罪集团的审判过程公开、透明,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权益,也是一堂生动的法律课。

  湖南省常德市公安局民警吴林芳说:“无论是谁,身家多少,只要触犯了国家法律,就会遭到法律的制裁。案件的公正审理维护了社会公平公正和法律尊严,也真正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人民群众看到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光明前景。”(记者李鹏翔、杨维汉、邹伟、谭畅、刘林、党文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