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惠任内蒙古政法委书记(图/简历)
中国经济网呼和浩特3月18日综合报道 (彭博) 据内蒙古阿拉善盟政府官方网站消息,3月15-16日,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巡视办主任刘惠 深入我盟,就政法维稳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和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据了解,这是刘惠首次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书记身份出席公开活动。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刘惠,1966年9月出生,2014年8月起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今年1月进入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此前,内蒙古党委政法委书记职务由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李佳兼任。
刘惠简历
刘惠,男,汉族,1966年9月出生,湖南澧县人,博士,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07——1987.09,北京玻璃钢研究设计院教师;
1987.09——1990.07,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硕士研究生;
1990.07——1991.07,商业部供销合作管理司组织指导处干部;
1991.07——1995.05,商业部供销合作管理司、国内贸易部供销总社理事会组织指导处主任科员;
1995.05——1996.09,全国供销总社国际合作部外经处主任科员;
1996.09——2001.05,全国供销总社国际合作部外事处副处长;
2001.05——2001.07,全国供销总社国际合作部外事处调研员;
2001.07——2003.12,全国供销总社合作指导部副部长;
2003.12——2005.11,全国供销总社合作指导部副部长兼总社社团管理办公室主任;
2005.11——2010.04,全国供销总社合作指导部部长;
2010.04——2010.10,全国供销总社国际合作部部长(总社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2010.10——2013.12,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委常委、新城区委书记;
2013.12——2014.08,乌海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14.08——2016.01,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6.01——2016.0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6.03——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责任编辑:刘德宾 SN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