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军案法官称审所有案子标准一致
昨日,记者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 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案主审法官 、北京市二中院的邱波获“青年五四奖章”、“模范法官”等多个奖项,并被推介为典型先进人物。北京市高院作出决定,号召北京市各级法院向邱波学习。
北京市高院政治部主任安凤德介绍,邱波法官“办理过很多大案”,目前北京市高院已建立了一个人才库,里面有500多名人才,而邱波就是人才库中的一员。公开资料显示,邱波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进入北京市二中院后,一直从事刑事大要案,以及新类型经济犯罪案件。
北京市二中院副院长崔杨介绍,在从事审判工作15年中,曾参与审理了“中科创业”案、建设银行原行长王雪冰受贿案、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受贿案、山西省原省委副书记侯伍杰受贿案等,独立审理刘志军受贿系列案、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原董事长挪用资金案、故宫盗窃案、深航高管挪用资金案等相对较大的案子总共700余件。这些案子有的轰动全国。
崔杨说,在审理这些案件后,邱波做到了无一错案,无一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邱波也因此在法院系统内获得“铁案法官”的称号。
“审案有时是体力活”
新京报:在法院内,怎么安排案子由哪个法官审理?
邱波:具体由哪个法官审理,都是按号来轮,审判长调配时也会根据法官的特长。
二中院受理的一审案子,职务犯罪会多一点。以前有个规定,二中院一审的受案范围,要么行政级别在副局级以上,或有可能被判无期徒刑,外国人犯罪,重大社会敏感案件。我们接触大要案的机会就比较多。
新京报:为何你审理过这么多高官?
邱波:哈哈,这个问题很难回答。除了一些省部级官员的案子,我平时也会审理号称“北京最贪村官”受贿这样的案子。
现在法院系统的人才在不断流失,甚至有些青黄不接。有些法官太年轻,可能不太成熟,但审案有时又是体力活,最受累的案子都找40岁上下的法官。
新京报:审涉贪腐高官时,庭前都会做哪些准备工作?
邱波:这些人职务身份比较特殊,案子影响比较大,是舆论关注焦点。但这些案子在认定标准、审理流程上,和普通案子一样。作为法官,庭前也都必须得了解案件的大致脉络。
法官也要有一个平常心,用一样的标准来对待所有的案子。
审刘志军案时有压力
新京报:庭审中,涉贪腐高官都有哪些反应?
邱波:态度都比较好。这些人能坐到那个位置,都能很好地处理人际关系,逻辑思维比较清晰,有的气场还很足。
新京报:在审理涉贪腐省部级官员时,你的心态会变化吗?
邱波:可能和军人家庭出身有关,我接触高官时没那么多想法,不卑不亢,不会因他地位高怎样,也不会因某个嫌犯学历地位低而怎样。而且现在历练多了一点,阅卷、撰写审理报告、判决都游刃有余,法律条文运用得更加娴熟准确,也对社会的了解更深。
但审理刘志军时还是有压力,那是怕自己没做好。工作量太大也会有压力,怕证据没理顺,事实没弄清。
新京报:庭审时,会和涉贪腐高官进行心理博弈吗?有哪些技巧?
邱波:被告人面对法官前会经历很多程序,如警方和检察院,他们意志已很坚定,被法官的语言或技巧感化不太现实。
而且庭审不以法官为核心,法官只是控制节奏,让控辩双方展开充分辩驳,还原事实本原。法官不要被一些涉贪腐官员牵着鼻子走,可以跳出来,你要做的就是让他充分表达。
新京报:涉贪腐高官的定罪量刑有哪些考量?比如有评论认为,尽管刘志军贪腐严重,但为高铁做出了巨大贡献,其贡献是否会成为量刑依据?
邱波:量刑是一个很技术的工作。法院有完整的量刑指导意见,也有规则在里面,比如是否追赃等。我们秉承罪行相当、人人平等,不会因身份特殊而不同。
刘志军案前闭关一月
新京报:刘志军案前,你曾闭关一个月,当时是怎样的?
邱波:我平时的办公环境是格子间,一个房间内坐七八个人,工作时电话声很多,不能静下心来看卷宗。
刘志军的卷宗有400多册,我向法院申请一个大的办公环境,把卷宗摊到地上对比着看。闭关时每晚都忙到十一二点,除了吃饭睡觉就是看卷宗,唯一的娱乐是晚饭后遛一圈。
新京报:刘志军案庭审只进行了三个半小时,为何这么短?
邱波:刘志军案在开庭前有一个庭前会议,开了一整天,这个会上解决了很多问题,包括非法证据排除等。这样做可以节省诉讼资源和诉讼成本。
在庭审时证据就可以简化出示,只说证据名称。刘志军及其辩护人对这些证据都没有异议。刘志军本身认罪,只对跟丁书苗的一个细节有异议,庭辩也就围绕这个展开。
新京报:刘志军最后陈述时,掏出好几页纸的悔过书,声泪俱下。你怎么看这个场景?
邱波:每个人在人生这条路上都会有很多选择,会面临很多诱惑,就看能不能秉持你所坚持的东西。而作为法官,审案子时要客观,达到超脱的境界。
“法官不是冰冷机器”
新京报:在“新华人寿保险案”中,检方对被告人的罪名指控与你的判断发生了冲突,你坚持该罪名证据不足,最终上级反复研究后采纳了你的意见。法官判案时这种坚持多吗?这是性格问题,还是专业问题?
邱波:法官是案子的直接责任人,并且现在这种责任是终身制的,那么法官就要对案子负责,要对自己负责。如果法官对事实了解得够仔细,对证据掌握得够准确,你就敢于拿出与别人不一样的意见。我的意见并非空穴来风,而是对所掌握的东西足够信任。
新京报:你是否经历过个人情感与法理的冲突?怎样处理?
邱波:刑法其实宽严相济的,当宽则宽,当严则严。从法理讲,刑法是很内敛的,很有谦让性。对于很多可以改造和挽救的人,法官可以在处理中更多体现人性关怀,法官不是一个冰冷的机器。
新京报:你的履历可以用一帆风顺来形容,军人家庭、高考状元、北京市三好学生、大要案书记员、刑二庭助理审判员、审判长,那你曾经历过令你印象深刻的挫折吗?你有哪些改变?
邱波:哈哈,这个问题上次我接受采访时也谈了,家里人还说我不该说。
我小时候在延庆,初中前我的学习成绩一直很好。之后我到了天安门附近的一六一中上学,但我对城市生活很陌生、迷茫,去那里后不太适应,成绩一降再降,也学会了逃课、抽烟,学校给过我处分,我几乎被开除。后来我又回到了延庆读书。
我爸爸当时在内蒙古任职,妈妈觉得没把我带好。我的失落感很强。但从这件事上,我意识到自己的路掌握在自己脚下,也变得更成熟。
本版稿件/新京报记者 李宁 实习生 张楠
(原标题:刘志军案法官:审所有案子标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