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成才通道 推进教育公平——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解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08.12.2013  10:23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教育体制改革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社会极其关注。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这项改革作出了全面、系统、明确的部署。

为什么要改革?改革的方向和思路如何?怎样推进改革?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就这些问题进行了解读。

深化改革势在必行

记者:我们是否面临着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迫切任务?

刘利民:是的。现行考试招生制度存在着评价标准相对单一、选拔方式相对单一、入学通道相对单一等“一考定终身”的弊端,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基础教育应试教育倾向,学生“考什么、学什么”,学校招生“唯分数论”等问题,难以适应国家对各类人才的选拔培养需要,难以适应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需要,难以适应高等学校多样化办学、特色办学的需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当前,全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时机已经基本成熟、条件已基本具备。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我们已经部署、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在一些重点领域进行改革试验,积累了可供借鉴的改革经验。同时,进行了系统调研,广泛听取、吸纳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校长、教师、学生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各方面对改革的基本思路有了较高的认同。

招考分离 多次选择

记者: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刘利民:我们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这主要包括3个重要组成部分: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基本模式;健全考试与招生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可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人才成长“立交桥”。

七条改革路径贯穿小学到大学

记者:目前设定的主要改革路径有哪些?

刘利民:主要有七条改革路径,贯穿义务教育到高等教育全程。一是探索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的多种实现形式,包括小学初中对口直升;合理划分学区,学生在学区内直接进入初中;有条件的地区新建校实行9年一贯制办学等等,综合有效治理一些大城市择校过热问题。二是推进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包括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鼓励各地积极探索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为依据的招生方式;完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中等职业学校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实行注册入学。三是建立健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四是建立健全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制度。五是改革统一高考,建立普通本科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六是建立有利于创新型人才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选拔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包括探索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研究生分类考试;扩大培养单位和导师团队的招生自主权;建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录取制度。七是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的机会,建立多种学习成果转换认定制度。

三个引导”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记者:我们现在强调改革考试评价制度,意义何在?

刘利民:我们推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可以引导学生学好每门课程,不偏科,全面发展,引导学生选择适合自己兴趣、优势、志向的课程,充分发展个性潜能和学科特长,还可以引导学生参加公益服务和社会实践等,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同时,也能减轻学生不必要的课业负担。我们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也为高考科目、内容改革提供了空间,今后外语不再在统一高考时举行,由学生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次数,增加学生的选择权,并使外语考试、成绩表达和使用更加趋于科学、合理。

为各类人才提供不同成长通道

记者:我们的招生录取制度是否也要相应改革?

刘利民:招生录取制度与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相衔接,将重点改革两方面:一是普通高校(本科)逐步推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使高校招生录取更加适应各类人才选拔培养规律,更加适合不同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二是加快推行职业院校分类招考和注册入学,体现职业教育的特色,避免与普通教育作简单类比和层次区分,同时使一部分学生尽早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一些报考高职院校的学生可不参加高考,学校依据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倾向性测试成绩录取。根据这些改革顶层设计,再跟进系列配套改革,将有利于扭转“考什么学什么”、分分计较等应试教育倾向,促进各类高校科学选拔人才。

更加有效地维护公平

记者:对高考改革,社会和群众最关心的是如何保障公平公正?

刘利民:促进教育公平是重要的价值取向,必须努力建立一个更加有效地维护公平的新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入学机会公平的保障机制。具体措施包括:改革高校招生计划管理,国家对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相对短缺地区采取支持性政策,扩大实施“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加快缩小区域差距;对基础教育薄弱的农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采取倾斜性政策,扩大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完善配套政策;建立起招生机会公平的动态监测和调节机制。二是严格考试招生管理,完善考试诚信、安全的管理制度。清理并严格规范各类加分政策。建立个人、学校考试评价诚信档案体系,加大对诚信失范行为的处罚力度。三是全面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加强高校招生自律,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责任追究,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明年年底前各地出台实施办法

记者:改革是否有个整体推进的时间表?

刘利民:2014年上半年,国家发布总体方案及高考改革等各领域的改革实施意见。有条件的省份开始综合改革试点或专项改革试点。2017年总结成效和经验,推广实施。2020年基本形成新的考试招生制度,实现改革总体目标。各省(区、市)最迟2014年年底前出台本地区具体实施办法。

高考事关重大、涉及面广,我们要按照积极稳妥、统筹兼顾、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充分考虑现有改革基础,充分考虑相关实施主体对改革的实现能力和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加强具体实施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审慎操作,做好试点工作,逐步推开。要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要按照“三年早知道”的原则,提前一定时间公布,确保目前在校高中生不受影响。新华网北京12月7日电(记者吴晶 刘奕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