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作明出席《关于在民事审判与执行阶段适用调查令的办法(试行)(草案)》协调会

16.10.2019  13:41

  10月15日上午,《关于在民事审判与执行阶段适用调查令的办法(试行)(草案)》协调会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作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作明指出,律师调查令制度是深化民事诉讼制度和律师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法院依法查明案件事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参会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沟通与合作,充分吸纳意见建议,认真做好文件的修改完善工作,争取早日出台施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作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高级人民法院王树江出席会议

 

 

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田万国出席会议

 

 

  省法院院长王树江、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田万国、司法厅厅长刘志诚出席会议。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民政厅、人社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商务厅、省卫健委、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成都海关、省税务局、省通信管理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保监局、四川证监局、省律协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发表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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