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试点刑事速裁认罪即宣判 4案庭审只花6分钟
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我对指控没有异议。”今天上午,在北京平谷法院,4位被告人依次当庭认罪后,法官随即宣判。4起刑事案件的庭审,仅用了6分钟。
与以往的的刑事案件庭审不同,此次庭审并未经过质证及辩论环节。作为北京市首批试点刑事速裁程序工作的法院,这已是平谷法院试点“刑事速裁”4个月来审理的第12起案件。12起案件的庭审,平均用时4分钟,均当庭宣判并送达裁判文书。
今天上午的4起刑事速裁案件,被告张某、杨某、陈某和崔某分别被指控犯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开庭时,检方对四人一并宣读了4份起诉书,并直接提出量刑建议。之后,法官询问被告人对指控有无异议,4名被告人依次回答“没有”,随后,法官作出宣判,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到10个月有期徒刑,其中3人被判处缓刑1年,均在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之间。
对于是否有最后陈述,4个人也异口同声回答“没有”,从10点开庭到10点06分闭庭,整个过程仅6分钟。
“从我被抓到今天宣判也就十来天吧。”被告人崔某说,喝酒打人后他主动自首认罪,在公安机关阶段便被询问是否同意走刑事速裁程序。
审理此案的平谷法院刑一庭助理审判员武林介绍,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危险驾驶、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案件事实清楚、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的,经被告人同意,可以实行刑事速裁程序。
“适用刑事速裁案件在公检法司各个环节都缩短了办案期限,相当于‘开绿灯’,目前最长的从刑事羁押到宣判只用了1个多月时间。”武林表示,根据以往的刑事诉讼程序,即便是简易程序,也需进行法庭调查的质证和辩论环节,加上公安机关的侦查羁押和检察机关审查各需一个月,从立案到结案,至少需要两个月时间。刑事速裁程序可以有效缩短羁押时间,以免发生轻刑侦查羁押期限过长,刑期倒挂的现象,但这并不意味着办案质量降低,案件取证等程序各办案机关并未有变化,如果发现证据问题等情况,法院会取消刑事速裁程序。
编辑:李雪莹 艾峥
(原标题:刑事速裁案认罪即宣判 4案庭审只花6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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