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报刊文解读贺国强党建工作文集
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实践探索和理论思考
──读《贺国强党建工作文集》
龚 真
近日,《贺国强党建工作文集》(以下简称《文集》)由人民出版社和党建读物出版社联合出版。这是贺国强同志从中央领导岗位退下来后,出版的首部文集。《文集》共收录贺国强同志在不同时期的报告、讲话、谈话、文章、批语、信函210篇,绝大部分为首次公开发表。
2002年11月至2012年11月,贺国强同志先后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十年间,贺国强同志作为党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作为这一时期党的建设工作的参与者和组织者,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就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特别是做好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和组织工作,形成了一系列文稿。《文集》主要收录贺国强同志在中央工作十年间的文稿,同时也收录了他在地方和中央部门工作期间有关党建工作的部分文稿。《文集》根据党的十八大关于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分为思想建设篇、组织建设篇、作风建设篇、反腐倡廉建设篇、制度建设篇五个专题,内容涉及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
纵观全书内容,有以下几方面的鲜明特点,概括起来就是“四个贯穿、三个体现”:
一、贯穿了唯物辩证的思想方法
贺国强同志一贯注重学习哲学、运用哲学。可以说,按唯物辩证法办事,是贯穿整个《文集》的鲜明特点,也是贯穿贺国强同志整个领导工作历程的重要思想方法。
——用唯物辩证的观点看待和评价干部。《文集》的开篇之作《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认识和处理问题》,是1990年贺国强同志担任山东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期间在中央党校学习时的一篇理论文章。他在这篇文章中就提出,“评价一个干部,一定要坚持唯物辩证法,要看他的本质和主流,看他的全部历史和全部工作,不能简单地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更不能只凭个人好恶或主观印象”。在以后的工作中特别是担任中央组织部部长后,他更是多次强调和始终坚持这一观点。在《怎样当好组织部长》中他提出,要全面地、辩证地看干部,既看干部的优点和长处,又看干部的缺点和短处;既看干部平时的表现,又看在关键时刻、在处置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中的表现;既了解干部“八小时之内”的表现,又了解“八小时之外”的情况。他在《用唯物辩证的方法考察评价干部》中指出,必须用历史的、发展的观点看待干部的政绩,“那些虽然眼前效益一时不太明显,但是后劲足、前景看好的,一定要视为政绩,而且对这样的潜在政绩,要格外留意”。
——“查办案件处处需要辩证法”。贺国强同志多次强调,查办案件“处处存在着辩证法,处处需要辩证法”。他指出,要把查办案件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考虑,与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等因素统一起来。他指出,要用历史的观点看待人和事,“有的事情现在看是错的,但在当时的条件下可能是对的;有的事情现在看是对的,但在当时可能是错的,这就需要从事件发生的时间、背景和当时的政策界限等方面分析情况”。他始终把实事求是作为查办案件的基本原则,要求“重证据、重事实,一是一、二是二,不夸大、不缩小”。他坚持用发展的观点来认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调“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是固定、封闭、静止的计划目标,而是一个动态、开放、发展的系统工程”,必须不断丰富和发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内涵。在《文集》的结尾篇《反对消极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中,他在充分肯定反腐败成绩基础上,分析了党风廉政建设中面临的问题,最后强调指出,要坚定不移地反对消极腐败、建设廉洁政治。
——提倡组工干部、纪检监察干部学哲学。贺国强同志认为“哲学是明白学、智慧学”,“对于领导干部来说,要把思想方法搞对头,最要紧的,就是学习和掌握唯物辩证法”。他多次倡导组工干部、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习哲学,提出要把哲学作为一门基本课程,下功夫来学习和钻研,特别是要把其中的基本理论观点和基本思维方法,真正搞清楚、弄明白,并和自己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认识水平、增强工作能力。
二、贯穿了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改革精神
——整体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贺国强同志始终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坚定推动者。1988年时任山东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的他就提出,要“把公开原则和竞争机制引入干部人事管理”。担任中央组织部部长后,贺国强同志更是为此投入了大量精力。在《从整体上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思路》中,他认为,“改革越深入,难度就会越大,就越需要从整体上加以突破”。他还指出,要从三个层面整体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即“对已经出台的改革措施要抓好贯彻落实;对经过实践检验确属比较成熟的做法要及时转化为法规性文件、适时集中出台;对亟待解决而难度又较大的一些问题要积极探索实践”。党的十六大到十七大期间,中央集中出台了两批法规性文件,加上这期间制定的其他法规性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干部人事工作法规体系。
——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改革创新。贺国强同志深知推进改革创新对于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担任中央纪委书记后,他提出要把“推进一批改革措施”作为中央纪委工作“五个一批”总体部署的重要内容,使改革创新成为十七届中央纪委工作的鲜明特点。2010年,中央纪委在南京召开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这是中央纪委恢复重建30多年来,第一次就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创新召开的全国性会议。他还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工作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新途径,按照中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了一系列监督检查,形成了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他十分重视巡视工作创新,强调“巡视工作重在掌握实情、发现问题”、“合理确定巡视的范围、内容和任务”、“不能面面俱到、漫天撒网”。十七届中央纪委任期内,中央成立了由贺国强同志任组长的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机构更名为中央巡视机构,制定了《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巡视工作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全国性巡视监督网络初步建立,巡视工作领域不断拓展。
——重视和鼓励基层进行改革创新。贺国强同志多次谈到:“我有一个体会,如果隔一段时间不去基层,整天坐办公室,就会感到工作没有新思路,说话没有新词,写文章没有新意。一到基层,一接触群众,就会有豁然开朗的感觉。”他还指出,“我们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坐在办公室思考很久的难题,基层往往有破解的办法”。贺国强同志积极鼓励基层大胆探索实践,对一些创新做法,他总是积极肯定、大力推动,基层“党员承诺制”、“制度加科技”反腐败、“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等做法,都是在他的支持和倡导下得到推广运用的。
三、贯穿了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为民情怀
党的十八大前,贺国强同志在一次座谈时谈到,纪检监察工作要做到“顶天”、“立地”。“‘顶天’就是要紧跟中央,‘立地’就是要紧贴群众”。此前他还谈到,纪委书记“既要有铮铮铁骨、又要有丹心柔情”,铮铮铁骨就是要与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丹心柔情就是要敢于保护和爱护党员、干部,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这两个形象的说法,表明贺国强同志是把群众放在了心中多么高的位置。
——注意倾听群众呼声。贺国强同志十分重视群众来信来访,他说,群众千里迢迢到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上访,大多是因为有冤屈、有困难。不管群众有什么样的情绪和态度,我们都要带着责任和感情认真负责地做工作。他还十分注意拓宽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在中组部部长任内开通了全国组织系统“12380”举报电话,在中央纪委书记任内开通了全国纪检监察系统“12388”举报电话和全国纪检监察举报网站。他还多次就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工作作出批示,提出“哪怕是一些负面的信息、恶意的信息,也要如实报送,真正做到‘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喜忧皆报’”。
——关注民生问题。贺国强同志认为,“有些问题在我们看来可能是小事,但对群众来说就可能是很大的事”。《文集》收录的许多讲话、批语,都体现了贺国强同志这一观点。比如,贺国强同志始终关注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认为“老百姓花钱送子女上大学不容易,在大学生身上寄托着无数家庭的希望。如果大学生不能顺利就业,群众的愿望就得不到实现,还有可能引发社会问题”。他一直重视贫困家庭学生上大学问题,主张采取一些特殊措施,“使更多贫困家庭的孩子能考上大学,确保已经考上大学的孩子不因贫困而完不成学业”。他一直关注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多次在各种场合大声疾呼:“如果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解决不好,就会耽误整整一代人,我们耽误不起啊!”
——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贺国强同志认为,只有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才能不断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他明确提出,“要选择那些群众反映强烈,而且具备一定条件、通过集中力量治理、在一段时间内可以达到阶段性目标的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十七届中央纪委任期内,在继续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解决公路“三乱”、减轻农民负担等工作的同时,还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问题、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公务用车问题、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
四、贯穿了加强和改进作风的一贯要求
——狠抓工作落实。贺国强同志一贯重视抓落实,在《如何抓落实》中指出:“在工作中制定决策和部署实施方案,事情只是开了个头,更重要的是通过明确责任、督促检查,确保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再好的决策和部署,如果责任不明确、不到位,如果缺少了督促检查这个环节,在贯彻执行中就可能走样,甚至落空。”他反复强调:“定下来的事情就要雷厉风行,抓紧实施;部署了的工作就要督促检查,一抓到底;关键时刻要身先士卒、靠前指挥,一步一个脚印地把工作落到实处。”
——改进会风文风。贺国强同志认为,“会议和文件应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要严格控制会议数量、经费、规模”。在《减少应酬,改进会风》中,1998年时任福建省省长的贺国强同志提出,“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不一定都要开会,也不一定都要领导干部陪会”。他提倡领导干部即席讲话,提倡上下级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直接见面、减少繁文缛节。到中央工作后,贺国强同志多次谈到文风问题。他在《注意改进文风》中提出,文稿要力求朴素平实,不堆砌华丽的辞藻,不刻意讲究文字的对仗整齐,“在平实中体现高度,而不是在口号中体现高度”;要尽可能讲短话、写短文,能短则短。《公务活动要务实节俭》一文,记录了贺国强同志一次在地方调研时对活动安排的要求,“陪同的同志不要多,确实是工作需要的同志去就可以了。安排线路、到现场看,不要妨碍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不给群众增加麻烦、添负担”。
——厉行勤俭节约。贺国强同志一贯反对奢靡之风,1989年7月在济南市领导干部大会上,时任山东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的他就提出要“下决心解决公款吃喝、干部住房、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到中央纪委工作后,他更是如此。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靡之风》中,他语重心长地叮嘱地方干部:“我们国家大、摊子大,一个地方多花一点,累积起来就是巨大浪费;一个地方节约一点,集中起来就是巨大财富。我们手中掌管的钱财,无论亿万之巨还是毫厘之微,都是人民的血汗,在履行职务、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必须厉行节约,精打细算。”
——切实维护团结。《高举团结的旗帜,努力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局面》一文收录了贺国强同志在重庆工作期间的四篇讲话,把团结的道理讲得很透。他说,一个人的一生主要是生活在集体和家庭之中,在工作阶段,相对来讲,每一天在集体中的时间要更长。上班不愉快,下班后也感到别扭,甚至拿老伴、孩子当“出气筒”。他认为,“领导班子存在不团结现象,原因纵然很多,但带共性的一条就是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他提出,贯彻好民主集中制,“一把手”要多一些民主,当“班长”而不是“家长”,“高人一筹”而不是“高人一等”;班子其他成员要多一些集中,多支持“班长”工作,彼此之间要“相互补台不拆台、你落下的我主动捡起来”;班子成员之间要多一些沟通,做到“多沟通、早沟通、主动沟通、直接沟通”。
五、体现了为党和国家选贤任能的责任意识
——把好选人用人关。在担任地方党委主要领导和中央工作期间,特别是担任中央组织部部长的5年间,贺国强同志思考最多的,就是如何为党和国家选贤任能。在如何使用干部方面,他提出,发现优秀干部要强调“不拘一格”,使用干部要强调“用人所长”。他认为,对待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不能搞亲亲疏疏。“同一个岗位,符合条件的干部可能很多,谁的德才素质更好,谁更适合岗位的要求,我们就应该向党组织推荐谁,做到好中选优。” 贺国强同志十分关心爱护干部,在《怎样当好组织部长》中,他谈到了如何对待干部的问题:“在他们遇到困难、挫折时,热情帮助、积极鼓励;受到不公正对待时,敢于为他们说公道话;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地谈心、提醒、批评,帮助他们尽早改正。”
——重视培养年轻干部。在《对年轻干部要热情关心、严格要求、放手使用》一文中,贺国强同志认为,“我们培养干部,一定要有超前眼光,要立足于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着眼5到10年、甚至10到20年来培养干部”。在《“80后”、“90后”年轻人经受住了考验》中,他联系自身的成长经历说,当年老同志提拔我们的时候,我们也很年轻,那时候我们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还比不上你们现在的水平。现在我们在领导岗位上了,应当向老一辈学习,不能思想保守,思想要解放一点。《选好配强省级党委领导班子》这篇讲话的有关内容,就体现了贺国强同志的这一观点。他指出,“对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要大胆使用,不仅让他们进班子,还要放到重要领导岗位上,特别优秀的还可以破格提拔”;提出要拓宽选人视野,本省没有合适人选的,要通过交流解决。在那次省级党委换届中,中央关于换届工作的文件明确规定:“换届时省级党委领导班子中 50岁以下的干部要有 3名,其中 45岁左右的要有 1名。”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工作是组织部门的一项新任务。为了适应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贺国强同志建议并得到中央批准,成立了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他本人兼任组长;在中组部机关新设了人才工作局;中央召开了党和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人才工作抓什么、怎么抓?是当时面临的首要问题。贺国强同志在《正确理解和把握“党管人才”原则》这则批语中指出,“‘党管人才’,主要是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他还提出,要牢固树立“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的观念、不拘一格选人才。贺国强同志认为,“人才资源的活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体制和机制”,“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关键是人才与事业紧密结合,没有事业可干,再高的待遇也留不住人”。按照这一思路,各级人才工作机构积极探索,走出了一条做好人才工作的新路子。
——努力使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在全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党的十六大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贺国强同志当时兼任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为此投入了大量精力。他认为,活动的成效要体现在解决问题上,“对群众反映强烈、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突出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对那些应该解决但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说明情况,采取措施逐步解决。”他提出,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必须加强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齐步走”。他还提出,要“让群众评判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要求“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进行‘补课’”。他认为,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后,要努力取得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等“三大成果”。经过全党上下的共同努力,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取得实践成果的同时,还形成了一大批有分量、有深度的理论成果,从中央层面制定了《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4个长效机制文件。
六、体现了与腐败分子坚决斗争的坚定决心
——坚决惩处腐败分子。贺国强同志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担任中央纪委书记不久,他就旗帜鲜明地指出:“当前,腐败现象仍处于易发多发期,这就决定了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必须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的强劲势头”。他多次强调:“不管是什么人,不管职务多高,只要搞腐败,就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十七届中央纪委任期内,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4.3万件,结案63.9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6.8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4584人,先后查处了薄熙来、刘志军、许宗衡等一批腐败分子,赖昌星等一批外逃犯罪分子被缉拿归案。
——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贺国强同志多次强调,要在加大力度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许多同志都有一个深切感受,贺国强同志平时很少发火,但如果看到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态度往往十分严厉。这在《文集》的许多篇目中均有所体现。比如,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他严肃指出,“趁机发‘国难财’,性质恶劣,天理难容,必须严惩不贷”。他看到反映骗取义务教育财政补贴和助学金问题的材料后当即批示:“读后令人气愤、心寒,必须严查严办,并采取措施,堵塞漏洞。”他还在一份反映某地发生的校餐腐败窝案的材料上批示:“读了这则信息令人气愤!一些党员干部、学校校长竟敢吃学生的伙食回扣,他们的党性何在?宗旨意识何在?良心何在?”
——统筹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贺国强同志认为,反腐倡廉建设是个系统工程,要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把各项工作作为一个整体来推进,不能搞“单打一”。他多次提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既要抓惩治,又要抓预防;既要抓解决具体问题,又要抓制度建设;既要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又要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十七届中央纪委任期内,首次发布了《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修订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法规制度,就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出台了相关规定,在全国基层党组织中全面实行了党务公开,使反腐倡廉建设形成了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
七、体现了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无比忠诚
作为一名出身于贫苦农民家庭、主要靠国家助学金完成学业、在党的长期培养教育下一步一步走上领导岗位、有着近50年党龄的老党员,贺国强同志始终对党和人民事业无比忠诚、高度负责。他在《永远忠诚党的事业》一文中坦陈:“这些年来,我深感肩上的担子重、责任大,生怕自己工作做不好,影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和中央的形象,辜负中央的重托和人民群众的期望,总是有一种‘诚惶诚恐’、‘如履薄冰’的感觉,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和大意,总是想尽最大力量做好工作。我就是带着这样的情感来开展工作的。” 贺国强同志反复讲“打铁必先自身硬”的道理,不仅严格要求自己、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而且始终强调对所在单位和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建设公道正派的组工干部队伍。贺国强同志认为,组织工作能不能做好,“既要看业务水平如何,更主要的是看是不是公道正派”。他提出要把公道正派作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永恒主题和组工干部职业道德建设的核心内容,并把公道正派的要求概括为“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四句话,先后在中央组织部机关和全国组织系统开展了为期二年的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其后,他又明确提出,组工干部要提高政治鉴别、政策运用、知人善任、组工业务、拒腐防变等五个方面的能力;组织部门要成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知识分子之家”,并将“三个之家”的内涵概括为“干事创业、关怀体贴、公平公正、纪律严明、团结和谐”20个字,赋予了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新的内涵。
——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贺国强同志指出:“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别人的,如果自己做得不好,说话就没有底气。自身不硬,说话就软。”因此,必须“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担任中央纪委书记不久,贺国强同志就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四个对”的要求,即“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2008年4月到2010年4月,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和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后同步开展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贺国强同志明确提出,“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