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拟采购高频电刀、电子胃镜、肺功能检测仪、冰冻切片机、全自动染色机等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2013年 12月23日
采购人 (盖章) | 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 ||||
政府 采购 进口 产品 论证 专家 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专业 | |
李渊 | 内江宏兴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 法律 | ||
鄢毅 | 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 副主任医师 | 儿科 | ||
张旭 | 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 副主任医师 | 内科 | ||
颜渊 | 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 副主任医师 | 麻醉 | ||
腊哲民 | 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 副主任医师 | 病理 | ||
专家组论 证意见 | 该院是一所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承担着医疗救治、教学指导、预防保健及科研工作,对医疗技术、设备支持需求较高。 高频电刀 是主要用于大中型手术的经济型设备。进口数字智能电刀可自动调节电切功率,提供柔和、喷射和双极电凝等十种智能电切支持模式及连接氩等离子凝固器的接口。电刀根据刀头可通过切割控制系统自动调节电切、电凝功能。切割的人体组织阻抗,自动调节并输出最佳功率,使切口处不结痂碳化,使手术质量永远均衡如一。且能自动记录故障代码,提示使用人员根据代码说明迅速排除故障,极大地提高创口的愈合速度和手术效果。国产品牌多为模拟电路电刀,只能完成最基本的切割与凝血作用。输出功率的大小需医生和护士专门手工调节,主观性大,切口处易结痂碳化,影响创口的愈合速度和手术效果。 电子胃镜 是消化内科非常重要的检查及治疗设备之一。进口电子胃镜镜身具渐软性设计,方便插入;操作手柄上具有遥控功能,方便控制图像冻结等功能;视野角度≥140度;景深距离3~100mm;先端部外径≤9.2mm;插入部外径≤9.2mm;弯曲部角度:向上≥210度;向下≥90度;向左≥100度;向右≥100度;(8)钳子管道内径≥2.8mm;(9)最小可视距离:距先端部3mm。国产电子胃镜无论在使用安全性,检测准确性和治疗精确度均达不到要求,性能稳定,指标全面,检测结果精准,安全系数高,人性化程度高,更能保证胃镜检查及镜下治疗的顺利开展,降低医疗风险。 肺功能检测 是哮喘等呼吸系统疾病的基本检查项目,也是评估哮喘严重程度、治疗分级、疗效判定的必备指标。同时肺功能测定也是三甲医院所要求的必达技术水平之一。进口肺功能检测定可测定肺通气功能、肺残气功能、气道阻力及肺动力学等40多种指标和30多种曲线和图表,并可作支气管舒张试验、激发试验。适用于1岁以上婴幼儿及儿童、青少年、成人,可广泛应用于病房、门诊、ICU患者。国内目前尚无同类产品。 冰冻切片机 主要用于手术过程中肿瘤良恶性快速即时诊。 根据卫生部《现代医院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及《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要求在15分钟内完成冷冻制片, 30分钟内做出准确的病理冷冻切片诊断。进口产品可以在2小时内达到零下35度,国产设备要接近4个小时才能达到;进口产品的标本速冻处理能够在1分钟左右即达到零下60度,目前国内产品无法全面达到相关的技术性能要求,故障率高,稳定性差,特别是在冰冻切片机控制功能上无法满足手术临床30分钟出报告的要求。且最低只能达到零下52度,而且需要2-3分钟才能达到,特别容易出现“冰晶”,对诊断造成干扰,容易导致误诊,引起医疗纠纷。 自动染色机 主要用于常规和快速冰冻切片染色,是病理科必备基础设施。根据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病理科冰冻切片必须是加急染色,5分钟就要完成,可能要同时染色组织学切片、细胞学片、冰冻切片等,程序是完全不同的;国产全自动染色机目前技术不成熟,多数是用已经在技术上落后的条形台式脱水机进行改装而成的,完全不符合全自动染色机的程序运行要求,功能单一、落后。每次只能运行一个染色程序,最多只能同时运行不超过2个染色架。进口全自动染色机技术成熟,可以连续装载染色架15个以上,可以同时对组织学切片、细胞学涂片、液基细胞学制片、冷冻切片进行同时多程序运行染色,满足病理科的实际染色工作需要。这些技术是国产设备目前无法实现的,主要是在软件设计上无法达到。 上述设备未列入商务部《限制进口机电产品目录》和《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且目前国内同类产品达不到国外进口产品技术要求,不能满足临床工作的需要,用户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理由成立,为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 ||||
拟采购 清单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
1 | 进口高频电刀 | 5 | |||
2 | 进口电子胃镜 | 1 | |||
3 | 进口肺功能检测仪 | 1 | |||
4 | 进口冰冻切片 | 1 | |||
5 | 进口全自动染色机 | 1 | |||
其 他 事 项 | 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13年12月24日- 2013年12月26日),填写《进口产品公示反馈意见》,并分别报送采购人和审核财政部门。 采 购 人 联系人:谢大琼 电话:0832-2383174 审核财政部门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08322-267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