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切实推动“扶贫保”工作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广安坚持“应保尽保、愿保尽保”,通过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突出重点、强化效能,切实推动“扶贫保”工作,有效提高贫困户抵御风险的能力,全面巩固我市脱贫攻坚成果。
自主选择,愿保尽保。 各区市县(园区)自主选择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品牌形象、较好商业声誉、农村服务体系健全、能够深入农村基层提供服务的保险公司作为保险承办机构。坚持尊重贫困户意愿与提高组织程度相结合,积极发挥村民委员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组织服务功能,深入开展“扶贫保”的宣传推广工作,引导贫困群众自愿投保,做到愿保尽保。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贫困户投保,提高贫困群众防风险意识。
保费补贴,应保尽保。 “扶贫保”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应保尽保”全覆盖,既包含2014年底建档立卡贫困户,也包含2016年贫困退出后所有新增贫困户。保险期限为每年一保,时间跨度为从2017年至2020年。保险费用为每年60元/户,实行财政补贴政策,由市本级和县(区、市)级财政共同承担。同时,“扶贫保”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分配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依据。
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各区市县(园区)扶贫移民部门牵头,负责向承办保险机构提供当地2014年底及以后新增的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关情况,配合承办保险机构做好“扶贫保”宣传工作及贫困户投保情况相关信息统计工作,审核“扶贫保”投保贫困户名单,协调好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保险承办机构抓好工作落实。各区市县(园区)财政部门负责根据扶贫移民部门审核意见进行复核,做好财政资金保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险承办机构负责“扶贫保”实施方案的制定,“扶贫保”产品的到户宣传,并做好承保、理赔、咨询等工作,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
突出重点,强化效能 。“扶贫保”产品专门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量身打造,能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和经济补偿功能,有效引导保险资源向贫困地区、贫困户倾斜,重点解决意外风险、疾病风险等问题,切实提高贫困户抵御风险的能力,助力完善防止贫困户因病因灾致贫返贫长效机制,有效避免“边脱贫、边返贫”,全面巩固我市脱贫攻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