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14.04.2016  18:47

各市(州)人民政府安委会,省级有关部门:

2016年,我国气象年景总体偏差,超强厄尔尼诺事件影响更趋明显,汛期提前,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多发重发,汛期安全生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生产经营场所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汛期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早部署早安排

汛期历来是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易发期,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深刻吸取近年来自然灾害和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按照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的要求,早部署早安排,充分做好汛期准备。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方案,要落实责任,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将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

二、落实责任,强化汛前检查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及“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汛期安全责任。要迅速行动,针对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可能存在的防汛薄弱环节,从责任、措施、监管、保障等方面入手,围绕组织机构、应急预案、防洪工程、水库水电站度汛、山洪灾害防御、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防汛演练、队伍、物资、经费、通讯预警等工作,认真开展汛期检查,扎实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

三、突出重点,加强隐患整治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按照“雨前检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要求,开展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资金、人员、责任、整改措施和预案,认真开展治理,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一)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要加强防洪和水害隐患的排查治理。地下矿山要查清矿区及附近地面水系的汇水和渗漏、本矿和相邻矿山附近的废弃矿井及老窑积水等情况,加强对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的巡检、排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原则,加强矿井涌水量观测,加强排水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确保矿井供电、排水设备、设施完好。对存在突(溃)水和突(溃)泥危险的矿井,要立即停止井下生产作业,撤出井下人员,坚决杜绝淹井(矿)事故的发生。露天矿山重点排查矿区及周边山体的地质灾害状况、工作台段及边坡的稳定性、凹陷开采排水系统和矿山运输道路。尾矿库要认真开展坝体、排洪、排渗等系统的隐患排查,加强监测监控,严格控制库区水位,保证干滩长度,防止溃坝漫坝事故发生。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企业要做好可能存在山洪、泥石流、山体垮塌威胁的井场和管线的隐患排查和监测监控,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二)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生产储运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的监控,确保防雷电、防洪措施落实到位。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沿江沿河及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烟花爆竹企业要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的规定,加强防汛、防雨、防潮、防雷、防静电管理,定期检测、维护防雷和防静电设施。

(三)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城市轨道交通、水利、水电、公路、铁路等施工单位要对施工工地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的全面排查、超前防范、彻底治理,特别是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洪水威胁的施工营地,要采取撤离、搬迁等措施,主动避让;对排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区域和岗位,要加强巡视检查,提前采取防范措施。要加强对隧道施工中突水突泥和冒顶塌方事故的防范,加强探测监控,强化支护措施。同时,要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工作,遇雷雨、暴雨、大风、高温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

(四)道路交通运输行业要加强对桥梁、隧道、涵洞、边坡、沿江沿河、临水临崖路段的巡查,发现坍塌、路基塌方、水淹、泥石流等危及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清除。加强天气预报、预警,在暴雨天气、能见度过低、不能保证行车安全时,高速公路要采取限速限行措施。渔业、货运船舶要有防雷电、防暴风雨的措施,渡口、渡船要落实乡镇安全管理责任,完善“救生衣”、视频监控、安全防护等设施,确保水上交通运输安全。要加强对餐饮船舶、采砂船、漂流船、自用船等各类船只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

(五)水库、水电站要加强库区和上下游之间的协调沟通,建立统一的防洪度汛调度机制,有效防范水淹厂房(值班房)等事故发生,确保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加强库区和下游影响范围内的巡查巡护,完善警示标志和通信广播等设施,特别是泄洪放水时,要提前预警预报,及时告知下游地方政府采取措施,防止汛期泄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其他各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要加强旅游景区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特别是景区道路、游乐设施的防雷设施、防洪排洪设施等,确保游客的安全。要加强对电力、通讯、输油气管道等设施的检查维护、水利设施的除险加固、市政排水系统的疏浚和户外广告设施、玻璃幕墙的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排险措施,确保安全。要加强对中小学危旧校舍、医院、养老院、古镇、古建筑群、寺庙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防雷、防火、防洪、防泥石流、防坍塌等措施到位。中小学要开展“水上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防止学生溺水等事故发生。

四、加强协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沟通,特别是水利、国土资源、海事、气象、交通、公安消防、安全监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完善汛期雨情、灾情的预测预报和抢险救援机制,通过电视、应急广播、手机短信平台等预警预报体系,及时发布雨情、水情、大风、大雾、地质灾害等预测预报信息,及时采取停航封渡、停运、停止作业、撤离、抢险等应急处理措施,防范和降低灾害损失。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及时修订和完善防洪、防泥石流等防范自然灾害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等应急预案,认真做好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储备,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提高应急响应和抢险救灾处置能力。

(三)加强汛期值班值守。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理,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特别是在可能出现暴雨山洪、泥石流、坍塌垮塌等情况时,要按照“主动避让、提前避让”的原则,提前转移和撤离人员,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