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负责人变更需要哪些手续
29.11.2013 12:04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外省在成都成立分公司,负责要变更分公司负责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上的负责人都要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回复内容:
您好!工商部门负责营业执照变更手续,其它变更请咨询相关部门。
营业执照变更分公司负责人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填写《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
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可以登陆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cdzw.gov.cn成都市工商局网址:http://www.cdgs.gov.cn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29.11.2013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