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重拳 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

25.04.2014  11:10

 

出重拳 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

 

     

 

 

 

  本网讯 近日,记者从农业部获悉,4月22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依法做好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4〕19号),要求各级兽医管理部门按照“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大兽药监管力度,根据从重处罚公告(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规定,从重处罚触及红线、底线的兽药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兽药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强化落实。 对符合从重处罚规定、依法应当作出从重处罚的,坚决予以处罚。建立问责制,对兽药违法行为压案不查或不制止、不按从重处罚公告组织查处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违纪责任。 二是依法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 严格贯彻落实从重处罚公告的各项规定,用准、用足、用好处罚尺度,确保在查处上从严,在处罚上从重。对违规企业实施黑名单制度及有关人员从业禁止制度。三 是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结合兽药监督抽检工作,集中力量开展监督执法活动,下大力气查处一批非法添加标准外成分及禁用物质的违法案件,曝光大要案,震慑不法分子,营造从重处罚氛围。 四是进一步提高兽药监督抽检效能。 进一步加强兽药监督抽检工作,做到“真抽样、真检验、真报告”,为执行好、落实好公告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切实做到“检打联动”。 五是强化督查。 对贯彻落实从重处罚公告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贯彻落实不力、实施不到位的地方反复督查;对查办案件不得力的,通过派员督办和通报督办等方式,加大督办力度,确保违法案件得到有效查处。

  4月21日,农业部依法吊销了江西海联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兽药生产许可证》。

 

 

2019年1月11日 第1批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
1月11日 第1批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 药监所
2018年12月24日 第19批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
12月24日 第19批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药监所
2018年12月6日 第18批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
12月6日 第18批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药监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