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新“国标”执行首日 泸州强行拼车照旧
出租车(资料图)
原标题:出租车新“国标”首日 强行拼车照旧
昨日是新“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实施的首日,相比旧的规范,新规则更加细致和完善。在新规中,对于拼车这一行为再次提出“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招揽他人同乘”。昨日,记者在泸州街头调查,发现拼车前依旧,而且还有不询问车内乘客,便将其他乘客拉上车。
乘客 “司机问都不问直接拼车”
昨天出租车新国标实施第一天,可市民胡小姐还是被强行拼了车。
她介绍,昨天下午,刚上车还没走多远,就遇上了路边一名男乘客招车,司机二话没说便停车询问那名男乘客要去哪。“问了一下,顺路,就把他装上车了,也没问我愿不愿意。”而代先生遇上拼车时,司机征求了他的意见。不过对于不得重复收费一事,胡小姐和代先生都表示不知道。
记者调查发现,拼车现象在泸州城区内普遍。多数先坐在车内的乘客不愿意拼车,而在外等车的乘客则更愿意拼车。
“拼车要绕路的嘛。”市民胡小姐说,拼车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顺路,大多时候司机还是能够做到,但有时也会碰到不那么顺路的时候。“有次我打的从广电中心去市公安局,路上就遇到个要到市政府的,其实不顺路的嘛,师傅都拉了。”
的士司机 对新规有一点了解
“新规有一点了解,但具体的内容我不是很清楚。”的士司机夏师傅坦言,这点了解仅限于直销有这么个规定。他说,自己在经营过程中也会拼车。“我能够多挣点钱,何乐而不为呢?”
他说,对于新规部分规则在执行上肯定会存在一定困难。“比如说车内禁止吸烟,不仅对师傅提出要求,也需要乘客自身自律。我也需要一段时间适应新规。”
管理部门 合理拼车但不重复计费
“新规上,‘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招揽他人同乘’,意为可以合理地拼车。”据泸州市运管局出租办主任王卉介绍,出租汽车驾驶员只能按照计价器显示车费数额收费,不得重复收费。
如果乘客在乘坐的途中遇到了不规范的行为,可向管理部门投诉,但投诉的同时也要进行举证。管理部门将在24小时内处理,10日内处理完毕。王卉表示,现在大多数乘客都是进行电话投诉,但不举证,这样的行为管理部门将无法处理。
目前,管理部门将依照《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第34条,对服务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的驾驶员,将处以200元-1000元的罚款。
新规解读
新规出台 比原有规定更加细化
据泸州市运管局出租办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新出台的《规范》,是在2008年版本基础上进行修改,补充了原先没有的一些项目,对车辆、服务等细节方面提出的要求也更加细致和完善。
增加了出租车司机的诚信服务要求,鼓励使用节能环保车辆、无障碍车等,同时还要求出租车司机需佩戴服务标志。运营前和运营中忌食有异味食物,不在车内吸烟,不向车外抛物、吐痰,并使用包括“请系好安全带”等26种中文和英文用语;乘客上车前,不得有询问目的地等挑客行为,要使用计价器,不得议价,不得中途甩客,不得绕路,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招揽他人同乘;出租车企业宜提供 24 小时电召预约服务,乘客投诉应在24小时内处理,10日内处理完毕等。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肖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