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异地出租车揽客 的哥成都被罚24000元

16.12.2014  13:26

12月2日18时许,成都交委执法总队四大队执法人员对西门片区执法整治中,在谢家祠路段查扣李兴华驾驶的“川U73780”出租车,检查时车内坐有一名女乘客,计价器起步价显示为8元,检查时车辆计价器显示12元,且机打发票与车牌号不符。

根据驾驶员李兴华表述,其本人在成都的清水河公园附近搭乘一名乘客后扣下计价器;在对乘客张女士询问过程中,张女士说她在清水河附近的万寿桥路见此车竖立空车灯,便招手乘车。上车后告知驾驶员前往群益路,驾驶员便扣表出发。车辆被检查时自己并未注意乘坐的车是川U籍的出租车。

在检查现场李兴华无法出示任何营运手续,承认自己在未取得成都客运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的情况下,利用外地号牌出租车运载乘客,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执法队员随即依法对该车进行暂扣处理。执法总队现已查明,该车驾驶员利用异地出租车运载乘客,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因其违反相关规定,成都市交委依法对其罚款24000元。余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