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出版行业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出版观培训工作的通知

18.12.2014  13:43

各市、州文广新局,各有关出版单位:

为落实好中宣部和总局《关于在出版行业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出版观培训的意见》(新广出发(2014)50号)文件精神,在我省出版行业组织开展好马克思主义新闻出版观培训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在出版行业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培训,是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领会刘云山、刘奇葆同志关于宣传思想工作重要指示,引导出版采编人员自觉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弘扬优良传统,牢记文化使命,恪守职业道德,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传递正能量的客观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

(一)充分认识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出版观的重要性必要性。引导出版采编人员充分认识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形式,认识加强马克思主义新闻出版观教育,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根本要求,是打牢思想根底、增强把关能力的有效途径,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抵御错误思想观点腐蚀,解决当前出版导向问题的重要举措。

(二)深刻领会马克思主义新闻出版观的主要内容。结合当前出版工作实际,重点把握五个方面:一是坚持党性原则,这是出版工作的根本原则;二是坚持“二为”方向,这是出版工作的基本方针;三是坚持群众观点,这是出版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四是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这是出版工作的基本遵循;五是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提高宣传引导水平,这是出版工作的重要任务。

(三)学习掌握出版重要政策法规。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出版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把握当前出版工作的方针原则、重点任务,了解规范出版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出版采编人员将马克思主义新闻出版观的基本要求更好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二、培训对象及原则分工

培训对象为: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从事采编、编辑、制作、把关的人员。按照“全员覆盖、分级分类”  的原则推进。我省培训工作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方面的机构分别予以落实:

1.省委宣传部根据文件精神培训省内各出版社社长、总编辑、时政社科期刊(含重要学术社科期刊)负责人。

2.省局培训出版社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不含社长、总编辑)、非时政类期刊负责人(含副职),地市所属期刊出版单位负责人(含副职)和省本级不足30人单位的出版编辑人员。出版采编人员在30名(含30名)以上的,由该单位组织集中培训。每期2天半以上。

3.市县级出版单位,出版采编人员在30名(含30名)以上的,由该单位组织集中培训;出版采编人员在30名以下的,由各市州组织集中培训。

4.各集团所属出版单位,统一由各集团组织培训。

三、培训组织实施

(一)省局统一组织的培训时间、地点安排

按照总局的分工要求和总体时间安排,省局举办出版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培训班3期,主要培训省内各出版社副社长、副总编辑、编室主任、时政社科期刊(含重要学术社科期刊)副职。地市所属期刊出版单位负责人,培训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1.报名时间:发文之日起至2014年12月25日

2.联系人:秦国俊 电话:028-86696448 1388036170

培训具体时间、班次和地点另行通知,各单位根据情况,合理安排时间,可分别报上述3期培训班,做到工作培训两不误,省局将根据各期报名情况,合理调整每期人数,对所报期次有调整的人员,将及时电话通知。

省本级负责培训的不足30人单位的编辑人员,在2015年3-5月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各市(州)在今年下半年按通知要求作好培训相关准备工作,2015年3-5月完成全部培训任务,今年12月底前将培训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明年5月底前将培训学员名册及培训总结报省局人事处。

(三)出版集团、发行集团、党建期刊集团按照文件要求,在2015年5前完成全部人员的培训工作,今年12月底前将培训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明年5月底前将培训学员名册及培训总结报省局人事处。

(四)师资队伍组建

为确保培训质量,建议由省委宣传部相关领导、总局培训中心推荐师资和本省部分专家授课,师资名单由分管局领导审定。 

四、培训经费来源

按照总局文件精神,所需经费由各负责组织培训的单位向财政部门申请解决。省本级培训经费由局列支专项经费予以解决,参训学员只负责交通费用。

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