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2015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07.01.2015  20:45

川新广函[2015]4号

各市(州)文广新局,各产业集团(公司)、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有效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推动新闻出版业大发展大繁荣,近日,总局办公厅下发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2015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新广出办发〔2014〕130号)。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一、认真抓好落实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项目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新广出办发〔2014〕130号文件规定,做好项目推荐论证、审核、申报工作。在重点支持方向上,向新闻出版内容创新、新闻出版体制改革、新闻出版与科技融合、新闻出版业数字化专项升级、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新闻出版“走出去”和新闻出版保障服务体系建设七个方向予以倾斜。

  二、把握时间节点

各有关单位入库项目推荐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12日(市州项目以邮寄时间为准)。逾期申报和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明确工作分工

  根据新广出办发〔2014〕130号文件确定的申报重点,市(州)文广新局负责辖区内新闻出版单位2015年度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后报送;集团、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单位申报项目由各集团(公司)统一申报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其余单位直接报送。集团、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须指派专人负责项目库申报工作,联系人名单与申报材料同时报送。

  四、其他要求

  1.各有关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管理系统使用手册(见附件2、3、4)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政务信息网站)“申报快捷通道”栏目下的“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进行网上申报。

  2.申报材料必须符合新广出办发〔2014〕130号文件和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网络申报完成后应同时报送纸质《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申请书》(在系统中申报后自动生成,网络申报后可下载申请书电子版)一式四份和电子文本至省局规划发展处。涉密项目按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办理。

  3.请各市(州)文广新局,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四川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党建期刊集团请对已获中央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支持,但未申报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的新闻出版项目,通知项目承担单位立即在新闻出版改革项目库系统中补报项目情况。项目补报后直接作为入库项目管理,补报项目相关情况,申报项目名称应与申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项目库相一致。

  4.各单位组织申请中央有关部门申报项目的名称、内容应与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入库项目相一致。

  5.2015年度项目库申报数量原则上各市(州)申报1个,各集团、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4个,其余单位申报1个。

  请各部门、相关单位认真阅读申报指南、填表说明,按要求逐项认真填报。项目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总局或我局联系。

  联系人:詹腾飞   电话:028-86526692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邮寄地址:成都市红星中路119号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规划发展处

  邮政编码:610017

     附件:1.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2015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新广出办发〔2014〕130号)

       2.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201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3.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管理系统使用手册(申报用户)

       4. 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管理系统使用手册(集团用户)

       5. 2015 年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申请书(样式)

   

                              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5年1月7日  

(信息来源:省局规划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