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度全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文广新局,各相关出版单位:
根据原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新出发〔2010〕10号)和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经研究委托原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西部地区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于2015年4、5、6月分别举办全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24学时面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5年4月—6月。将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具体培训时间,由分中心电话通知参训单位。培训时间为三天(共24学时)。
二、培训地点
成都市内。
三、培训范围
全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即在图书、非新闻性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内承担内容加工整理、装帧和版式设计等工作的编辑人员和校对人员,以及在报纸、新闻性期刊出版单位从事校对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培训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以党和国家的创新理论、出版政策法规、编辑业务和省人社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与心理调试”为主要内容。省人社厅要求的公需科目为20学时,可以通过在线学习平台(www.scsjxjy.com)完成。为提高培训班的质量,省局要求原分中心精心组织授课专家。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继续教育作为提高出版专业技术人员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根据培训班办班计划,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分期分批组织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
(二)接此通知后,请各单位立即统一组织报名,并填写好报名表,于2015年4月20日前将报名表纸质材料或电子文档交原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西部地区分中心。
(三)其他事宜由原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西部地区分中心另行通知。
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