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最严禁补令出台 老师一年内两次有偿补课 开除!

22.11.2013  10:54

  彭州市教育局近日出台最严“禁补令”。禁止教师在校内外租房或在家中办补习班;禁止教师相互介绍家教生源……八条禁令,将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的各种形式一网打尽。

  八条禁令包括:禁止教师在校内外租房或家中办班补课收费或变相收费;禁止教师利用午休或延长下午放学和晚自习时间以及其它在校休息时间,给学生补习功课,辅导作业收取补课费或作业批改费;禁止教师举办或参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禁止教师私自在民办教育机构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兼课并领取报酬;禁止教师相互介绍家教生源或为社会其他人员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利;禁止教师向学生收取试卷费和考试费;禁止教师以提高学习成绩为由,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学习用品;禁止任何学校或教师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向学生收取费用。

  从下月开始,教育局将对举报和投诉进行调查。对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一经查实,将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撤销教师资格等处分,并扣罚奖励性工资或津贴。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所在学校及主要负责人两年内不得评优评先。教师一年内连续被举报有偿补课并查实的,给予开除处分。“连续指的就是两次。”教育局人士补充说。对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除相应处理外,还将收回当年对应奖励,取消称号,两年内不得评优晋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