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率先出台省级产科儿科分级诊疗指南

19.05.2016  10:36

本报讯 (记者 王静宇) 昨日,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为缓解我省医院妇产科、儿科“打拥堂”的紧张局面,省卫计委印发了《四川省产科分级诊疗指南(2016年版)》和《四川省儿科分级诊疗指南(2016年版)》,指导各地推进产、儿科分级诊疗制度,成为全国第一个同时出台省级产、儿科分级诊疗指南的省份。

据了解,四川产、儿科分级诊疗指南明确了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功能定位,按照《四川省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四川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对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保健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同时,按照疾病种类对首诊治疗进行分级,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机构首诊治疗,疑难病、危重病在三级医疗保健机构首诊治疗。并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预警评估和分类分级管理,将妊娠风险分为正常、低风险、中等风险、高风险和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5级,分别用绿色、蓝色、橙色、红色、黄色标识,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孕产妇实行分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