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工商局出台《指南》规范企业公示信息抽查

09.09.2015  18:44

为加强对企业信息公示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公示信息抽查,近期,乐山市工商局出台了《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共12章、49条。

指南》明确,登记机关对总局或省局抽取的辖区内企业可直接或委托下级部门实施检查;同时根据监管需要或相关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及消费者协会等社会各界意见可开展定向抽查。

指南》把企业年报、即时信息抽查区分为两个类别,将联系方式、存续状态、党建信息等列为一般抽查信息;将资产财务、股权变更、即时公示信息等列为重点抽查信息,并列明了17项抽查要点。对抽查前信息查询、预约告知、系统任务领取、抽查要点方法、结果处理、公示、归档、监督等作了全程规范,并配套制定了企业公示信息检查通知书、实地核查记录表、经营异常名录审批表等9类文书。

指南》提出,加强与会计、审计机构及税务部门的协作,强化出资信息核查;加强与内部办案机构或相关政府部门的协作,发现被抽查企业涉嫌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行为的,及时移送处理,形成监管合力。

8月31日,乐山市工商局召集全市工商职能部门分管局长、股长、工商所人共计50余人开展了专题培训,印发《指南》1000册。目前,全市应抽查企业697户,已抽查130余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