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十七条政策措施稳增长提质效
05.04.2016 10:51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省政府近日出台《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涵盖分类推进去产能、加快技术改造创新、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等十七个方面,旨在缓解和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效。
十七条政策措施中,有一条瞄准“去产能”。明确对于钢铁、煤炭等行业落后、低效和过剩产能,要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坚决淘汰,省级财政将整合安排相关专项资金20亿元,予以支持。
六条瞄准“创品牌、增效益”。为支持企业创新产品、提高品质、增加产品有效供给,将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实施新一轮大规模技术改造,进一步放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支持领域,创新军品市场准入机制,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为支持企业创品牌,将奖励获得相关奖项以及成功注册相关商标的企业。为支持企业拓展市场,将安排专项资金鼓励省内主要用户扩大利用四川产品。为补足经济发展短板,将大力推进农业转型升级,促进旅游餐饮业消费提升。
六条瞄准“降成本”。针对降低税负成本、电力要素成本、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企业用工成本、物流运输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等六类成本明确具体措施。比如,推进具备条件的天然气大用户“转供”改“直供”,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用气价格;对道路损失补偿费、事故车辆拖车费、机场货站操作费和安检费、码头闸口费等经营性收费等进行清理规范。
两条瞄准“房地产去库存”。盘活土地资产方面,去产能退出的存量土地、企业退出后的工业用地等,在改变用途、增加容积率、出让底价等方面将享受多项灵活优惠政策。去库存方面,实施一次性奖补等措施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推行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不同群体的购房金融产品,明确将通过编制土地供应计划等方式科学分类管控增量。
此外还有两条分别瞄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营造良好政务服务环境”,明确将制定2016年四川重点信贷支持企业名单,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营造“亲清”政商环境。
省政府要求十七条政策措施各牵头责任部门抓紧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配套措施和操作办法。 (记者 陈岩)
1
分类推进去产能
●由省级财政整合安排相关专项资金20亿元,支持地方政府、省属企业对主动压减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综合考虑压减退出产能量等实行梯级奖补
2
加快技术改造创新
●在省级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10亿元,专项用于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补助
●充分利用去产能形成的闲置厂房等建设创新创业载体,对新建载体、改扩建载体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100万元支持
3
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
●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
●新增100户具备条件的民口单位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
●实施20个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建立5-10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4
推动企业提品质创品牌
●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分别奖励企业200万元、100万元
●对获得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奖励经营管理单位100万元
●对获得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等示范区的,奖励50万元
5
支持企业拓展市场
●对销售收入增长15%及以上,且在省内行业排名前30位的工业制造业企业,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从省级工业发展、服务业发展等专项资金中安排5亿元鼓励省内主要用户扩大利用四川产品
6
大力推进农业转型升级
●在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5亿元,支持农民合作社、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安排30亿元支持森林、草原、湿地生态奖补,高效节水农业发展等
7
促进旅游餐饮业消费提升
●安排省级旅游发展资金1亿元支持自驾游示范营地、旅游厕所、旅游度假区、景区智慧旅游等项目建设
●鼓励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实行淡旺季价格政策,除大小长假外,景区的门票、观光车、缆车票价实行价格优惠
8
支持盘活土地资产
●去产能退出的存量土地,土地出让收入按规定通过基金预算安排用于职工安置和债务处置
●在符合城乡规划前提下,企业将退出后的工业用地可用于转产发展第三产业
9
推进房地产去库存
●鼓励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地方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奖补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持有的存量房源向社会出租,地方政府可给予一定奖励
10
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对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资本市场上融资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费用补助80万元
●对在新三板、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
●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近3000亿元
11
降低税负成本
●落实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依法依规享受税收“减、免、缓”政策
●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12
降低电力要素成本
●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0.6分,国网直供区直购电、留存电量等特殊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01分
●全年直购电量规模不低于300亿千瓦时,扩大直购电试点参与范围
13
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
●严格执行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70元政策
●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天然气大用户“转供”改“直供”,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用气价格
14
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与职工协商确定薪酬和实行弹性工时
●对经营困难企业,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可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1年,期间不收取滞纳金
15
降低物流运输成本
●继续对产成品、原材料铁路运输实行运价下浮政策
●对大件特种运输企业收取的道路损失补偿费等进行清理规范
16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深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涉企收费行为
●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
17
营造良好政务服务环境
●再取消下放一批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
●进一步扩大“三证合一”实施范围,探索试点个体工商户“二证合一”,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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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2016 10:51
关于开展股权融资实操策略公益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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