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启动减负万里行第2季 教育厅将开设违规办学曝光平台

26.04.2014  11:00
  25日,省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第2季”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省教育督导团将于今年6月起,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抽查,结果将向全省通报,同时,对群众反映强烈并已经查实的违规办学行为,省教育厅还将在《教育导报》和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开设曝光平台对其进行曝光。省教育厅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为028-86113095、028-86111182、[email protected]

   避免分分计较,小学要取消“百分制

  记者了解到“减负万里行·第2季”将从深化综合改革、纠正不规范办学行为、开展巡视督查等五个方面来进行。其中,在深化综合改革,从源头上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方面,《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多种方式推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集团化办学和提高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比例并完善操作办法,进一步缩小校际差距。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落实义务教育入学改革要求,重点规范大城市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秩序。

  同时,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完善科学多元的评价指标体系,扭转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小学生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避免分分计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减少统考统测,小学低年级不得组织学校统考。

  在纠正不规范办学行为方面,减负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考核,学校要将减负要求情况与教师的日常考核、评优评先挂钩。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举报和曝光平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处罚细则,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减负工作不力、存在违规行为的地区、学校和个人进行查处和曝光。教育部将对全国各地学生课业负担情况进行监测排名,把各地减负工作开展情况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等挂钩。

  此外,还要面向家长宣传,引导其转变教育观念,避免出现“教师减负、家长增负”“学校减负、社会增负”现象。

   是否以考试成绩对教师排名,纳入专项督查

  记者在《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项目》中看到,专项督查将从规范招生入学和学籍管理、规范教育教学、规范作息时间、规范作业教辅、规范考试评价五个方面来进行,共24项。

  其中,义务教育学校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以各种名目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情况,进行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考试情况,公办学校将获奖证书、考级证明同入学挂钩情况,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选拔生源培训班或以各种学科类实验班名义招生,“掐尖”选拔生源情况,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取择校费行为等,都纳入了专项督查的范围。

  在教育教学方面,督查项目有是否存在挤占体育、艺术课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时间情况,是否落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有关规定,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后是否实行“零起点”教学,是否存在学校或教师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情况。

  此外,专项督查项目还有学生考试成绩的呈现方式,学校是否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公开排名,是否以考试成绩对教师排名。是否存在教师布置大量机械重复作业和以做大量作业惩罚学生情况。寄宿制学校是否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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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

  2011年6月,成都市教育局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通知》,对全市小学校的减负工作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其中包括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课程设置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及课时,不得挤占音、体、美、劳技、综合社会实践等课程的教学时间,不得随意增加教学难度和赶超教学进度,不得提前结束新课。

  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义务教育段学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8:00,高中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30,不得组织走读生上晚自习,寄宿生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2:00。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休息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8小时,各学校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余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1小时以内,初中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1.5小时以内。

  小学每学期可进行一次期末文化课考试,初中每学期文化课考试不得超过两次。学校要严格考试分数管理,教师不得公布学生学业成绩及排名。学校一律不得违规征订和使用教辅资料,教师不得推荐或变相推荐和使用教辅资料。

  各区(市)县教育局、教研、考试等相关机构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升学指标;不得统计公布辖区内学校、班级和考生的高(中)考成绩、上线率及升入示范高中、重点大学等信息,更不得以此排名排位;不得进行高(中)考表彰奖励;不得以考试成绩及升学率为主要标准进行评价和考核奖惩。

  “我们学校平时都是用等级评价的方式呈现学生成绩,取消‘百分制’大概有七、八年了,也从来不对学生成绩进行排名。”成都市回民小学副校长刘莉告诉本网记者,学校一直严格执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减负的相关规定,等级评价包含了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日常行为表现,是一种综合素质评价,同时,对于不同的学生,该校还实行“分类评价”,不以一种标准去要求所有的孩子,“我们评价每一个学生时都考虑了很多很多,尽量看到孩子的优点,评价标准不是‘一刀切’。”刘莉表示。(记者 张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