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四川省减灾委员会转发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1.04.2016  10:49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少灾害风险 建设安全城市”。5月9日至15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现将《四川省减灾委员会转发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减灾委发[2016]1号)转发你们,请你们紧密围绕主题,充分发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作用,结合工作职能,扎实开展各项防灾减灾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技能,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灾害风险评估,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做好危房、学校、医院、建筑工地、机场、火车站、城市地下管网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基础设施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灾害风险隐患,要提出针对性的整治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进度。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要进一步完善组建本系统各类防灾应急预备专业队伍和装备设备、组织开展综合防灾减灾演练。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5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告报我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
  联系人:王林楠,联系电话:85521659,QQ邮箱:568209912。
  附件: 四川省减灾委员会转发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4月20日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