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总量减排考核排名 泸州成都乐山位列前3名

08.04.2015  10:10


四川日报制图/卢浩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刘宇男) 4月7日,省环保厅公布2014年各市(州)及各县(市、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综合考核结果。泸州、成都、乐山分列市(州)前3名,珙县,乐山市沙湾区,成都市锦江区、新都区和青白江区(得分相同)分列县(市、区)前3名。

2014年,我省大力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取得明显成效。经环保部核定,2014年我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121.63、13.48、79.64和58.54万吨,同比分别下降1.27%、1.66%、2.49%和6.23%,均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年度目标任务。

2014年各市(州)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综合考核结果,泸州、成都、乐山分列前3名,阿坝、雅安、甘孜分列第19名、20名和21名。

2014年全省183个县(市、区)总量减排综合考核结果,排名1-3名的分别是:珙县,乐山市沙湾区,成都市锦江区、新都区和青白江区(得分相同);排名181-183名的,分别是中江县、汉源县、小金县。

【链接】2014年四川总量减排成效

全省新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27座,日处理能力约84万吨;

超额完成100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任务;

累计完成21台燃煤火电机组旁路物理切断、总装机容量936万千瓦;

累计完成23台燃煤火电机组脱硝设施建设,总装机容量947万千瓦;

累计完成水泥脱硝设施95条,规模日产熟料30.47万吨;

完成7条平板玻璃生产线脱硝设施建设,总规模5000吨/天;

关停淘汰钢铁企业8家、产能200万吨/年,水泥企业32家、熟料产能304万吨/年,小火电15家、装机容量13.15万千瓦,造纸企业8家、产能2.9万吨,印染企业11家、产能1.32万吨等;

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汽车17.8万辆,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任务;

列入国家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2014年完成的45个项目全部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