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检查

06.04.2017  20:0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力度,保障扶贫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和省财政厅、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统一部署,凉山州财政局、州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向全州17个县市财政局、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下发《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为2015年和2016年中央、省和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资金。

  检查对象为我州17个县(市)负责管理、拨付、使用中央、省和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资金的财政、扶贫移民等主管部门以及具体使用资金的单位等。

  检查重点为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包括:资金分配和拨付、项目确定是否符合政策和程序;资金使用是否存在挪用、截留、滞留、贪污等现象;项目申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同时对纳入试点的11个贫困县还要重点检查其2016年开展整合试点的规范性。

  州财政局、州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将抽调业务骨干,由分管领导带队,组成四个检查组,深入县市开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