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凉山州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通过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0.10.2016  11:32

近日,州政府州长罗凉清主持召开十届州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新修订的《凉山州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要求尽快以州长令形式发布施行。会议强调要积极应对新形势、新任务,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自原奖励办法2010年施行以来,全州科技人员创新热情高涨,创新活动活跃,创新成果逐年增加,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有力促进了凉山经济社会发展。新修订的《凉山州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根据国家《科学技术进步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法规,结合凉山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重点对六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完善。一是新增设了凉山州专利奖,州专利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对州内创造水平高、实施效益好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予以表彰奖励,共奖10项专利,设金奖1项、银奖3项、优秀奖6项,单项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二是适当提高了科技进步奖奖励标准,将三等奖奖励金额由原1万元提高至2万元。三是限定了科技进步奖项总额。四是调整了科技奖励公示公告的期限。五是取消了对县市科技进步的考核奖。六是删减了社会力量设奖有关内容。新《凉山州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颁布实施,必将进一步激发我州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增强创新活力,激活人才资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州科技进步、发挥科技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