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局开展鲜活水产品非法添加物专项清查工作

31.03.2016  11:31

为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活动,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省局要求,凉山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了食品流通、餐饮环节经营鲜活水产品情况专项清查工作。

一是突出检查重点,加大打击力度。以辖区内鲜活水产品批发点、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为检查重点,以多宝鱼、鲈鱼等鱼类为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检,重点检查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并覆盖州内所有水产鱼类,共抽检5家经营单位水产鱼类10批次,其中流通环节5批次,餐饮环节5批次,品种为多宝鱼、鲈鱼、江团、江黄、梭边鱼、乌鱼、桂鱼;二是细化检查内容,加强监管深度。检查辖区内鲜活水产品经营者和餐饮单位是否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是否建立鲜活水产品进销货台账和记录等方面,检查中发现凉山州鲜活水产品主要从成都青石桥海鲜批发市场、眉山水产品批发市场等地进货销售;三是加大监管力度和巡查频次,严格检查鲜活水产品经营单位购进、销售及经营环境、条件等情况;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经营者不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的,严格依法查处;发现不合格水产品一律下架退市,不得销售并开展追踪溯源,一查到底。

此次清查凉山州共检查水产品市场经营单位81户、餐饮单位256户,对检查中发现的索证索票不规范、经营条件不达标等情况现场责令整改,经检测凉山州抽取的鲜活水产品10批次均符合食品安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