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03.03.2014  17:28

  凉山州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加快推进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高城镇化质量,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力争全年城镇化率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
  一是规划先行,优化城镇形态布局。按照以县城为带动、以小城镇为主体、以“一圈四群”城镇群为主体形态的布局要求,扎实推进全州新一轮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加快编制全州新型城镇化中长期规划,推进县城及重点小城镇、建制镇的规划编制工作,力争完成1个县城和5个镇规划编制。
  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城镇发展。大力支持有条件的县城规划建设城市新区,力争全年新增城市建成区4平方公里以上。扎实开展全省“百镇建设试点行动”和州级重点示范镇建设,力争有4个镇进入新一轮全省试点镇建设行列,着力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工业镇、商贸镇和旅游镇,积极打造独特的城市名片。
  三是产城相融,增强城镇发展可持续性。坚持产城互动,大力推进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建筑业,支持20户产值过亿的骨干建筑企业做强做大,力争1户企业产值突破5亿元,力争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2亿元。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力争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8亿元。
  四是绿色发展,提升城镇承载能力。以“西昌新区”、“邛海两万亩生态湿地”为带动,加快推进现代化生态田园西昌建设。大力推进市政管网、排水防涝和污水、垃圾、供水、供气、道路桥梁等建设,力争完成城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11.2亿元,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提高1个百分点。深入实施城乡环境质量提升工程,力争2014年建成“美丽乡村”示范村庄45个。
  五是完善机制,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快行政区划调整步伐,力争撤乡设镇10个以上,全面实现会理撤县设市目标;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力争全年新增城镇人口5万人以上,新增城镇就业171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