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四措施推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19.05.2015  11:06
  本网讯  凉山州积极采取措施,加快推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一是严格落实房地产市场“去行政化”工作要求。取消对限购、限价、房屋套型比例限制等行政化干预,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二是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采取降低贷款条件、降低首付款比例、降低中间费用、提高贷款额度、扩大提取范围等措施,促进住房消费,2014年,发放住房贷款6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5.87亿元。一季度,新增缴存2.7亿元,发放贷款0.88亿元,提取使用3.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2%、17.8%、3.5%。三是推行信贷支持政策。积极落实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房地产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合理配置信贷资源,支持资质良好、诚信经营的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普通商品住房,支持有市场前景的在建、续建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制定优惠政策,出台了《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凉山州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实施办法》。四是积极推行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抓紧制定出台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政策措施,在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安宁河谷地区积极推行货币化安置,并逐步在全州推广,力争尽快达到与全国、全省同步的货币化安置水平。通过货币化安置方式,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鼓励群众进入房地产市场,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有效消化存量商品住房。一季度,凉山州房地产完成投资7.82亿元,同比增长72.4%;商品房销售面积3.1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7%。(凉山州规建局)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