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四个结合”推进棚户区改造

18.08.2015  20:09
  本网讯  近日,记者从凉山州住建局获悉,该局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一是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组织引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多渠道、多形式筹措改造资金,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二是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棚户区改造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统筹推进,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坚持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因地制宜、分期实施。三是居民意愿与改造模式相结合。在棚户区改造实施过程中,根据棚户区的具体情况和居民意愿分别采取“政府统筹改造”、“企业组织改造”、“居民自主改造”和“市场运作改造”的不同模式,充分尊重被拆迁对象意见,创新推进棚户区改造。四是棚户区改造与提升城市综合功能相结合。坚持综合整治、文化保护与品质提升相结合,注重优化城市空间、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增加公共绿地,着力提升城市综合功能。截止目前,全州共启动实施各类危旧房棚户区改造5.3万户,竣工和基本建成2.4万户。(凉山州住建局住房保障科      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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