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生证”办证16天跑8个单位 河北推行证件代办制
⒈体验办证难
办证人16天跑了8个单位,开了5份证明材料,涉及8个盖章环节
眼下,被百姓俗称“准生证“的一孩生育登记证明,成了一些育龄夫妻眼里的“折腾证”。有人担忧,单独两孩新政实施后,办理二孩准生证会更麻烦。
那么,“办证难”有多难?难在哪?
近日,记者在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看到一份《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体验式调研报告》。“跟着群众走一趟,感受办证难不难。”据原政策法规处处长胡永平介绍,这份调研记录了工作人员跟随一对夫妻办理“准生证”的过程。在16天的时间里,办证人跑了8个单位,开了5份证明材料,涉及8个盖章环节,才把“准生证”办下来。
“我是石家庄本地人,爱人户籍在江苏省宿迁市。我们2012年12月结婚,2013年9月份怀孕,发现孕情2个半月后开始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办证人赵琳(化名)回忆,“当时原省人口计生委征集办证人,工作人员以亲属身份跟着我俩体验整个过程。”
第一天,居委会。检查完赵琳夫妻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孕检证明后,居委会工作人员说还需准备2份材料:一是双方婚育状况证明,外省的要盖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章;二是婚育证明由居住单元的楼长签字确认。
赵琳随后赶到单位开了婚育状况证明。“为了开我爱人的婚育证明,我们联系了他的江苏老家,被告知必须夫妻双方亲自回去接受孕情检查。”赵琳说,后经协调江苏省人口计生部门,只需将男方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寄回原籍,由男方亲属代为办理即可。
第九天下午,男方婚育证明开回来了。
第十四天上午,辗转于小区、居委会和镇政府。与单元楼长约好见面时间,孰料她临时有事出去了。于是赵琳一行去了居委会,询问能否先给盖章,后由楼长签字,遭拒,“这是规定程序,不能颠倒。”只好返回小区等楼长。10点40分,楼长回来了,看过材料就签了名。“居委会说,楼长如果不清楚办证人情况,还得走访调查后才能签字。而她只是简单地以我们的口述为准。这个环节形同虚设。”
带着楼长证明和其他证件,赵琳夫妇急忙返回居委会,岂料主管计生办证的人员有事提前走了。他们干脆直奔镇计生科办证,结果被告知,若双方是机关事业单位开的证明,就可以直接由镇审核办理;若是民营企业的证明,仍需居委会环节确认。夫妻俩的情况属于后者,无奈,还得再跑一趟居委会。
第十五天下午,先去居委会审核盖了章,再去镇计生科审核时,遇上网络不通,只好留下相关证件,打道回府。
第十六天上午一早,与镇计生科联系,得知网络通了,1小时后,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终于办结。有了它,赵琳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孕期保健等相关服务。
⒉办证“四梗阻”
着眼点是如何才能管得严、管得住,而较少去考虑如何服务好、如何简化流程和方便群众
“赵琳的遭遇,让我们看到了办证难的症结。”胡永平分析,“准生证”梗阻有四种原因。
一是额外增加办证环节。与省里制发的登记试行办法相比,基层额外增加了如楼长签字这样的附加条件,且对外省户籍的婚育证明要求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章。这不仅增加了计生工作人员的工作量,降低了办证效率,也加重了办证人的负担。
二是工作理念存在偏差,个别工作人员仍停留在“管”的阶段。从制定的规定、办理的流程,到要求的证明、需要盖的章等,着眼点都是如何才能管得严、管得住,而较少去考虑如何服务好、如何简化流程和方便群众,结果是干部受了累,群众有意见。
三是个别工作人员工作方法不到位。此次办证过程中,居委会墙上公示的政策办理流程图明确指出,婚育证明的出具渠道为:有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没有单位的,由户籍地居(村)委会出具。但实际执行中,对于有单位的,基层将单位区分为国有单位还是民营单位,前者的证明予以认可,后者出具的婚育证明不能作为直接证明,还需要所属地的居委会和计生部门盖章确认或重新出具证明。对此,赵琳询问镇计生办工作人员,被驳回:“这是统一规定,你是按公示牌上的办,还是按我说的办?”说明基层工作方法存在问题。
四是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出具难。调查发现,群众反映办证难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婚育证明出具难。针对本地未迁移过户口的居民,婚育证明出具比较顺利,准生证就比较好办,而一旦涉及曾经调动户口的居民,准生证办理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问题。
在现户籍地居委会办理手续时,居委会往往以不掌握户籍迁入前的婚育状况为由,要求到原户籍所在地出具当时的婚育状况证明;但是原户籍所在地多数会以户口已迁出超过一定时间、档案已移交或办证人员变更等理由不予开具证明,导致办证事项陷入僵局。
对于户口和个人档案未放在一处的办证人(新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中比较普遍),在居委会盖章时,居委会往往要求档案所在地开具婚育证明,而档案所在地,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等,往往会以户口未与档案一起放置的理由推脱,不给出具证明,导致办证过程不能继续。
⒊实行“承诺制”
推行生育登记证件代办制和首接责任制,由“坐堂办证”转为“上门服务”
5年前,谢荣琼与家住石家庄市桥西区的胡文杰喜结连理。2013年4月,怀孕3个月的她,在丈夫陪伴下,来到桥西区维明街道办事处办理“准生证”。由于长期在外打工且多地迁移,谢荣琼的户籍地贵州无法核查她的情况,不肯给她开具婚育证明信。维明办事处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按照“承诺制”相关程序,不久为其办理了一孩生育登记。
“办准生证,让很多离开户籍地在外打拼的夫妻很头疼。”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杨新建介绍,为了简化程序,2013年3月,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司编制并启用了流动人口的承诺库,规定如因多次多地流动导致很多信息无法核实并给出证明,可以写“我没有生过孩子,申请第一个孩子,请你们办理相关的证件”的承诺书。河北省2013年启用流动人口“承诺制”。规定如果出现假承诺,一经发现,注销和没收所发生育证,如果已生育的,按有关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据介绍,为解决计划生育办证难问题,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开出3张药方:一是简化优化办证流程,推行生育登记证件代办制和首接责任制,实行流动人口“承诺制”。二是转变工作理念和方式,由“坐堂办证”转为“上门服务”。三是信息系统已经录入的育龄夫妻信息,不再要求办证人提供。
“过去我们要求群众办证时提供许多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对农村百姓来说,复印一份材料没那么方便,很多村里没这个条件。我们现在规定,给农民上门办理‘准生证’,我们的全员人口信息等系统中已经录入的育龄夫妇信息,不再要他们提供证明。”杨新建说,在农村,充分发挥村计生专干、育龄妇女小组长的作用,随时上门了解、收集育龄妇女怀孕及子女出生信息,当场核对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等办证材料,宣讲有关政策和服务项目,及时给她们办理“准生证”等计划生育证件,不用群众跑腿。在城镇,考虑到居民情况多元化和隐私问题,我们实行个人申报和在其要求下上门服务相结合的办法,有效提高群众办证的便捷程度。
为解决二孩“准生证”办证难问题,河北省还对计生家庭成员伤残鉴定方法做出调整。将患有急重症疾病的病残儿及农村居民有明显症状和体征的病残医学鉴定审批权限由市下放至县(市、区)人口计生局。鉴定工作由1—2年组织一次,改为对患有急重症疾病的病残儿随时组织鉴定;对于有明显症状和体征的病残儿,每年组织2—3次;对容易弄虚作假的病种,要求采取“异地专家、双盲法”,每年至少集中组织一次鉴定。
“目前,各地正在对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进行摸底调查和报备工作阶段。”杨新建认为,破解计生证件办证难的探索实践,将给二孩准生证办理便捷化提供更多的思路和经验。
准生证办理流程(链接)
◆女方申领生育服务证:
【地点】工作单位(个人户口、无工作单位向户籍所在居委会申请)/档案所在人才中心(集体户口)
【材料】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地点】男方档案所在地单位(人才中心或户籍所在街道办)
【材料】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女方户籍所在乡人民政府、街道办审核盖章
【地点】女方户籍所在乡人民政府、街道办
【材料】办证中所有材料
【要求】户口所在街道办审核所有资料,统一登记并盖章,最后交与当事人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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