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会决定: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

28.10.2014  20:30

  #四中全会《决定》#【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文章关键词: 十八届四中全会 立案登记